商标恶意抢注、剽窃抄袭……这些原来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侵权行为,在微博平台、微信平台等新的网络应用中衍生出新的形态。
微信公众账号被抢注,通过申诉可以维权
抢注风波源于2014年底微信对公众号认证规则的调整:“微信认证命名即使没有商标,也无需再加公司名称或简称;新注册公众账号名称将不能与取得微信认证的账号重名。”新规定的初衷是想让新申请认证的公众号在合法情况下拥有自主命名的权利,命名方式更为灵活。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新规导致了一些未经认证却颇具知名度的公众账号被恶意抢注。“很多人钻了新规则的空子。”被抢注的公共账号“视觉志”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新规定发布之前,申请认证的公众号名称需要加上单位、公司简称。比如“人民日报文化版”,如今只要不与已认证名称重名就可以直接叫“文化版”。但如果此前已存在一个颇具知名度但未经认证的公众平台叫“文化版”,而新规之后另一个公众号抢先认证了这一账号,那么抢注方就成为合规的经认证的“文化版”。这样,原先知名的那个公众平台就陷入了尴尬境地。
“如果微信公众平台上已认证的公众号名称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可到公众平台左下方侵权投诉入口进行投诉。核实后,我们会对侵权账号进行强制改名或封号等处理。”微信平台负责人表示,目前这些被抢注的公众号都已经通过投诉流程,拿回了自己的名称。
该负责人还表示,公众号可以自主命名并不意味着降低了注册和认证的门槛。目前微信公众平台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服务号,一般是企业和组织提供业务服务与用户管理能力的服务平台,媒体、企业、政府或其他组织都可申请。另一类是订阅号,主要为媒体和个人提供信息传播平台,个人、媒体、企业、政府或其他组织都可申请。微信公众平台开放认证的对象是企业、网店商家、媒体、政府及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暂时还不支持个人注册。符合认证类型的微信公众号的认证仍然要通过原先规定的一系列资质审查程序。
北京邮电大学通信法研究中心主任娄耀雄认为,为了防止恶意抢注行为,微信公众号可以采取类似于商标注册中的使用优先制度,除了企业名称、国家机关名称、事业单位名称等具有特定识别度的专属名称外,谁先使用某账号名便享有专用权,别的公众号不可使用,“这样有利于对比较有名的公众平台的保护,被抢注的公众号也可以通过申诉表明自己对于该名称的使用以及推广较早,主张相应的权利”。
(责任编辑: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