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冬梅)记者从应急管理部获悉,国家防总办公室、国务院国资委近日联合印发通知,要求扎实做好中央企业防汛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洪涝灾害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企业安全平稳发展。
通知强调,当前全国各地陆续进入汛期,各中央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建立完善防汛救灾体系,将防汛责任覆盖到中央企业每一个基层单位和在建工程项目部。水电、矿山、危险化学品、电力、通信、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企业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工作特点,聚焦防汛重大风险,落实抢险救援队伍、物资、装备和专家力量,切实做好汛期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强化应急保障和信息报送。
通知特别强调,中央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部要对工地营地选址和布局情况进行自查,避开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落实监测预警责任人和配备必要的监测预警设施;按照“一企一案”“一工程一案”要求编制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加强防洪隐患排查整改,强化转移避险应急管理;要全面深化联防联动,加强与属地县级防汛指挥机构及有关主管部门联系,纳入当地防汛管理体系,健全与当地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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