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28日消息(记者 牛谷月)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已有约3亿辆电动自行车,2021年电动自行车火灾达1.8万余起,安全风险突出。记者从应急管理部网站获悉,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加强生产源头环节安全质量、强化流通销售环节执法查处、规范末端使用环节安全管理、推进拆解回收环节安全管控四个方面提出12项重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快速进入千家万户,目前全国已有约3亿辆。但由于电动自行车涉及的生产、销售、通行、充电、回收等环节还未形成有效监管合力,相关火灾、交通等各类事故持续攀升。2018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3000余起,2021年就上升到1.8万余起,近五年还发生2起电动自行车引发的重大火灾,安全风险突出。
为系统解决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方案》提出,要切实强化部门工作合力,下大力气解决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通行秩序、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方案》提出,要加快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等关键核心部件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指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加强销售环节执法检查,强化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整治,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抽查;进一步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推动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加强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的查处,督促电动自行车使用较多的外卖等即时配送平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探索建立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回收利用制度,规范有序开展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梯次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