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提出,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确有必要收取的,应当为用户提供运营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和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两种存管方式,供用户选择。同时,为减少个人资金损失,对用户的押金和预付资金收取规定了限额。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团结介绍,考虑到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将交通运输新业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除外)单位用户单个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限额提高至30000元。
针对用户关注的押金退还问题,《管理办法》明确汽车分时租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押金最长退款周期分别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个工作日。为保障用户资金安全,《管理办法》要求运营企业在注册地银行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并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按照用户资金管理要求存管用户资金。押金专用存款账户只能办理原路退还押金、扣除赔偿款、提取计付利息转账业务。
蔡团结介绍,为实现对用户资金的有效管理,《管理办法》要求运营企业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存管用户资金,与存管银行、合作银行和支付服务机构签订资金存管、支付服务协议,同时,为提高用户资金的退款效率,要与存管银行、合作银行实现相关信息系统的对接。
由于前期准备工作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时间,为确保新政顺利实施,《管理办法》提出对发布之日前收取的用户资金纳入管理设定6个月的过渡期,时间延长至2019年11月30日。
重点
新规较征求意见稿有五点修改完善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管理办法》在出台前,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那么,新规较征求意见稿主要做了哪些修改完善?对此,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团结表示,一共有五点。
一是明确了押金最长退还期限。考虑到较多意见认为应当明确全过程退押时间,根据目前汽车分时租赁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退押流程,明确了汽车分时租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押金最长退款周期分别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个工作日。
二是优化了预付资金收取限额标准。为充分发挥预付资金的商业作用,考虑到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将交通运输新业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除外)单位用户单个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限额提高至30000元。
三是完善了押金扣款流程。要求运营企业因用户违约扣除押金前,要及时告知用户。
四是加强了预付资金退还管理。为保障用户权益,对符合约定预付资金退还条件的,要求运营企业不得拒绝、拖延退还。
五是强化了消费者协会的职责。将消费者协会职责单列,由其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做好交通运输新业态服务投诉受理及处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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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回应被约谈:正与主管部门积极沟通
近日,滴滴出行在海淀区上地、中关村软件园、西二旗地铁站周边等区域投放新的青桔单车共计3000辆置换10000辆废旧小蓝单车,引发市民关注。5月16日,北京市交通委发布消息称,已就违规投放的情况约谈滴滴,令企业尽快回收单车。
5月16日上午,北京市交通部门对滴滴出行在软件园投放新车的情况进行约谈,指出其在未按照要求报备的情况下强行投放车辆,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重扰乱了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秩序。责令滴滴出行于5月16日下午进行车辆回收,5月17日12时前完成全部违规投放车辆的回收工作。同时,由市交通执法总队依法开展执法调查,并按程序对滴滴出行违规投放青桔单车一事实施处罚。5月17日12时前,滴滴出行如未完成车辆回收清理工作,由海淀区相关部门实施代清理。
据悉,5月15日,海淀区交通委已就滴滴出行违规投放车辆问题进行了约谈,并要求滴滴出行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署了承诺书,滴滴出行承诺将于5月16日6时前完成全部违规投放车辆的回收工作。但据海淀交通支队及上地街道办事处巡查情况反映,该企业并未按照承诺进行车辆回收,所投车辆仍于海淀区市政道路上进行运营。
自5月13日起,北京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专项治理行动,5月9日就召集各区和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进行了部署,也下发了相关文件,滴滴出行此次违规投放青桔单车的行为情节非常严重,依法将必须给予严肃查处。下一步,市交通部门将继续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市场的监管力度,重点针对乱停乱放、违规投放、破损废弃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和违规投放的租赁电动自行车,予以清理或回收,并对相关责任企业依法查处,持续形成严查严管态势。
对此,滴滴回应称,因中关村软件园内部分小蓝单车已经接近生命周期,为更好地满足园区内用户上下班通勤的刚需,滴滴用3000辆全新青桔单车置换了10000辆废旧小蓝单车。滴滴正在与主管部门进行积极沟通,希望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尽快找到一种方式,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绿色出行选择。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交通主管部门下发共享单车“禁投令”后,陆续也有一些企业新增车辆。去年11月,哈啰出行先在昌平区多处投放新车,置换5000辆永安行,后又在全市投放新车,保守估计至少100000辆。(记者 刘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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