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来到太康县华夏外国语小学,校园内西侧是新开发的商用住房,有两排共10栋独院别墅,高3层半,已完工。还有3排高7层共12个单元的电梯楼房紧邻别墅,已完工。
太康县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李明朗说:“华夏外国语小学商用建筑是在未取得城市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的前提下擅自进行建设,是‘两违’(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相关部门将按法律程序对违法建设别墅进行拆除。”
在拆除现场,太康县住建局法制室负责人轩伟表示,该工地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据第六十四条规定对该工地进行拆除。
太康县委县政府表示,2010年6月华夏外国语小学在学校西侧圈占22.48亩土地建教师职工家属楼。9月4日,太康县清理清查违法违规用地规范用地秩序指挥部对华夏外国语小学圈占的22.48亩土地立案查处,10月10日对其下达了《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之后,太康县人民政府为其申报补办征收手续,2012年6月5日,该地块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太康县2012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批准征收。
太康县委县政府称,华夏外国语小学商用建设用地虽然已经省政府依法批准征收,但是未取得城市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擅自进行建设,属于“两违”行为。
早在2003年2月,国土部就发布《关于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紧急通知》,首次强调“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严禁以科技、教育等产业优惠政策名义取得土地后用于商品房开发”。
广东耀中律师事务所律师余鑫分析指出,华夏外国语小学没有相关手续擅自开发商用建筑是明显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建设别墅项目,根本不可能获得国土规划部门任何手续。别墅占地面积大,土地利用率低,对土地资源是极大浪费。在国家多条“禁墅令”下开工,是典型的地方政府监管缺位。相关政府部门应建立巡查检查机制,做好监管工作。
(责任编辑:侯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