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22日电(王紫)2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共包括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推动京津冀同城便利化、放宽个人与企业增量指标申请资格、完善小客车限购限行措施等11项举措。
除文件中有明确施行期限的条目外,措施将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2025年5月31日废止,并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具体来看,2020年内天津市将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配置额度35000个,全部以摇号方式配置;此外,持有效天津市居住证的京、冀户籍人员,可参加天津市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竞得指标后须在天津市购车。
此外,措施将放宽个人增量指标与企业增量指标申请资格。其中,持有效天津市居住证的京、津、冀户籍以外的人员,若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参与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其所需在天津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调整为近12个月。
另一方面,措施还提出将设置小客车区域指标。居住地在本市的人员在天津市购置小客车(不含面包车)可直接申领小客车区域指标。通过该类指标登记的车辆,不产生更新指标。但要注意的是,上述车辆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工作日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两个时段,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区域(不含外环线)行驶。
同时,措施还在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推进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推动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促销等方面作出了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