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优化网上立案、网上交费流程,加快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全面提升智慧审判水平,让当事人充分感受“指尖诉讼”的便利;建立健全涉疫情防控案件依法快速办理机制,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着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推行出入境“周末办证”服务,实行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健全完善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减收特殊困难群体司法鉴定费用……围绕鹰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利益问题,平顶山市政法系统再次做出爱民实践服务承诺。
6月2日上午,平顶山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市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新闻发布会,面对省市十余家新闻媒体记者,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公开发布10项、10项、12项、9项2020年度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去年 件件承诺全部兑现
据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全营介绍,全市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自2006年开展以来,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组织下,市政法单位累计推出便民利民举措500余项,解决了一大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利益问题。
特别是2019年以来,全市政法机关的爱民承诺全部兑现、成效明显:平顶山市中级法院积极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开通网上立案、缴费退费、信息查询、档案查阅和电子送达;上线运行“移动微法院”,让当事人能够通过手机参与诉讼、申请执行;开通线上律师服务平台,率先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工作,拓展12368热线电话信访投诉渠道等,这些便民举措充分体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理念。平顶山市检察院认真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积极探索“河长+检察长”河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占地、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专项行动,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当成大事要事来抓,以实际行动落实、兑现对人民的承诺。平顶山市公安局全面下放延伸公安车驾管业务、推广公安便民自助终端设备、开通电子快捷支付渠道、实行特种行业登记备案和公章刻制日办结制度等,极大缓解了群众办事难、办事慢、来回跑、不方便等突出问题,让群众真真切切享受到了“放管服”改革的红利和实惠。平顶山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打造了数据决策系统、“鹰城掌上12348”和视频联通指挥系统,实现了案件信息全程留痕、社区矫正集中点验快捷高效、法律服务资源随时共享,深入开展“宪法进万家”普法宣传、完善公证服务“绿色通道”,下大力气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尤其是在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深度追踪、透明监督下,全市政法机关“减证便民”力度逐步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用扩展,这些真招、实招,创新了服务群众举措,做到了便民、惠民,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今年 确保好事办好、事事见效
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市政法机关闻令而动,迅速投入到抗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中。市政法单位结合服务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牢记初心使命,反复研究斟酌,推出了今年的41项承诺事项。
“这些承诺事项是全市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全市各级政法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服务承诺件件办好、事事见效。”
张全营要求,全市各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要把践行服务承诺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实践,作为加强政法干警作风建设、提升服务群众能力的重要抓手,作为密切干群警民关系,树立政法机关形象的有效途径,紧盯政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主题教育中检视出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扎扎实实开展承诺践诺活动,要制定出具体、可行、管用的办法,破难题、求实效,把每一个承诺事项落实好、抓到底;要多措并举,践行承诺事项。要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责使命,在服务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中心工作中,敢攻坚、善攻坚,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水平。要加大对一线干警和窗口单位的培训指导,对推出的每一项便民举措,都制定具体的、便于操作的服务流程,使干警牢记于心。市委政法委将适时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力,图形式、走过场,群众不满意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同时选择部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典型事例进行责任追究。
同时,全市政法系统要紧紧依靠新闻媒体,以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广泛深入宣传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扩大影响,接受监督。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政法机关亲民、爱民、便民、惠民的务实作风,树立好平顶山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一、进一步优化网上立案、网上交费流程。持续加强网上立案工作,加大推广力度和制度执行力,实现90%以上网上立案3天内审核,网上立案后不再提交纸质立案材料,网上交费后直接打印电子票据,让当事人充分感受“指尖诉讼”的便利。
二、加快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依托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云间”庭审系统等,加快实现网上证据交换、庭审、听证、调解等诉讼服务;协同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建设,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将分散在各部门各环节的送达、保全、鉴定、评估等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联通全省法院统一的网上办理平台,真正让老百姓一站通办,减轻诉累。
三、构建立案前多元化解、立案后分调裁审解纷模式。在基层法院普遍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对接综治中心、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仲裁组织,优化相似案例推送、诉讼风险提示、诉前调解建议等服务,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构建科学、精准、高效的案件流转、调裁对接、程序转换机制,形成多数简易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快调速审、少数复杂案件在后端精细化审判的工作格局。
四、全面提升智慧审判水平。持续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完善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让群众更加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地解决纠纷;深化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及时为当事人提供电子卷宗在线浏览、借阅等服务;完善关联案件和类案强制检索制度,提高审判质量,防止类案不同判;完善全过程的实时动态监督管理模式,加强对延长审限、扣除审限、中止审理的监管,切实解决诉讼拖延、隐性超审限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持续强力推进解决“执行难”。全面推行智慧执行、公开执行,实现对每一名执行员、每一件执行案件的实时监督;加强终本案件管理,提高终本案件质量,终本后及时归档、统一管理、定期进行财产查询;全面推行财产集约查控,立案后3天内进行网络财产查控,查控后依法快速执行,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加快实现在全省范围内对不动产、车辆、土地等财产“总对总”的联网查询、冻结、扣划,尽最大努力保障当事人胜诉利益。
六、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战。部署开展“涉黑涉恶在办案件百日攻坚战”,加快推进案件办理,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完善“打财断血”机制,加大执行力度,确保生效判决的涉黑恶财产限期执行到位,彻底铲除黑恶犯罪经济基础,提升群众安全感。
七、着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持续开展全面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水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依法、积极受理破产案件,加快清理长期未结破产案件;积极开展精准服务民营企业活动,建立涉企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定期发布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推动形成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八、精准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严惩扰乱防疫秩序、医疗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准确定罪量刑,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落实市中院出台的《关于防疫情保大局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支持保障中小微企业摆脱困境健康发展的意见》,推动惠企政策和暖企措施落地落实,助力中小微企业平稳发展。
九、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全面推广民事、执行案件律师调查令制度,保障律师网上阅卷,建立律师网上排期开庭制度、实现开庭“自动避让”;完成与省法院、最高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对接,实现律师身份一次验证,线上线下通办各项诉讼业务。
十、全方位推进司法公开。持续推进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加快实现审判执行流程信息自动推送,让当事人实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在两级法院组织开展“邀请群众进法院”活动,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促进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能力和办案质效。
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一、建立健全涉疫情防控案件依法快速办理机制。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战疫,对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犯罪行为,依法快捕快诉,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时打击、有效震慑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常态化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着力推动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检察工作网“三远一网”常态应用,有效保障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同步推进、办案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同步提高。
二、开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五个专项活动。围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组织开展五个业务专项活动,即:严惩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犯罪专项活动、严惩妨碍企业生产经营犯罪专项活动、宽严相济办理企业人员涉嫌相关犯罪案件专项活动、涉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经营民事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野生动物保护领域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一体推进2019年推出的服务民营企业六个业务专项,做实做细检察环节相关工作,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六清”行动部署和“不放过、不凑数”办案原则,坚持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机制,省检察院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市检察院对涉恶案件依法统一把关,认真高效做好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等检察环节各项工作。坚持“打治建一体发展”,结合办案深入分析案件特点、规律、发案原因,提出堵漏建制、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积极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完善社会治理,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四、推动打造“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与市河长办协同开展河湖“清四乱”巡查活动,突出巡查涉河违建、非法采砂、非法堆弃、非法围河围湖和以往未有效解决的问题,推进河湖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对全市纳入河长制管理的285个河、塘、沟、渠、堰,按照“三清一平一整治”(清除垃圾、清理杂物、清洁水面、平整河床、整治岸线)的标准进行清理整治。进一步完善我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推行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重大问题会商研判等工作做法,形成保护水生态环境工作合力。
五、试点推行“杨来法”式检察联络员制度。总结并试点推行栾川县检察院“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从部分重点乡镇、重点村组、重要农业企业中聘请人员作为涉农检察联络员,主动对接群众司法需求,认真做好法律咨询、收集问题及意见建议、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打造检察工作服务乡村社会治理的“前沿哨所”,提升涉农检察工作水平,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贡献检察力量。
六、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立足检察职能,坚决依法惩治扶贫领域腐败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保障贫困群众的“救命钱”能在第一时间内发挥使用效能,促进精准扶贫政策落实落地。认真做好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司法救助服务精准脱贫工作力度,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
七、深化虚假诉讼领域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探索与法院、公安等建立联合防范、发现和制裁机制,建立智能筛选平台,辅助发现和监督虚假诉讼;严格审查易发生“假官司”问题的民间借贷纠纷、保险理赔纠纷等案件,重点加大对执行异议之诉、调解书等诉讼领域的监督力度,注意发现和监督纠正内外勾结或履职过失行为,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八、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办案力度。持续开展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活动,扎实推进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 要求专项行动,重点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实现基层检察院办理相关案件全覆盖。依法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用司法守护美丽家园,维护群众餐桌安全、用药安全。
九、推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六项机制。深化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教职工入职查询、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等六项机制的落实,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百千万工程”,组织制作、优选法治教育标准化课件,提供 “菜单式”送法服务,构筑未成年人保护多重屏障。
十、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深化落实“一三四”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提高群众来信分流、办理、答复质效。规范使用最高检网上信访2.0系统,推进信访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在全市基层检察院实行当面接谈来信人制度,将7日内程序性回复由短信为主转变为面对面接谈为主,当面听取来信人诉求,做好答疑解惑、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工作,引导来信人依法规范信访,努力减少多头信访、重复信访,着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平顶山市公安局
2020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一、推行出入境“周末办证”服务。进一步满足居民办证需求,我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开辟“周末办证”窗口,市区推出周六、周日办证服务;县(市)、区推行“周六办证”服务。
二、降低民营企业往来港澳商务备案单位一、二级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在原有往来港澳商务登记备案企业信用等级标准评定的基础上,降低民营企业往来港澳商务备案单位一、二级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将一级信用等级评定标准,降低为纳税额100万人民币以上、出口创汇40万美元以上或者减免税企业的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以上;二级信用等级评定标准,降低为纳税额30万人民币以上、出口创汇10万美元以上或者减免税企业的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以上。
三、实行人才落户快捷办理。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人才,经审核符合“人才引进”户籍迁移相关规定的,1个工作日审批办结,特殊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四、实行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居民办理省内户口迁移,不再出具纸质《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凭规定证件和申请材料在迁入地派出所一地办结。
五、压缩保安服务和特种行业等4项审批、服务时限。武装押运保安服务设立许可、普通人防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保安培训学校设立行政许可等3项行政审批事项,省公安厅将委托下放3项行政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我市拟对此3项行政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企业申请刻制公章符合规定的,2020年3月1日起,印章刻制单位将印章刻制完成时间由原来4小时出章压缩至2小时。
六、成立经济犯罪受立案中心。成立案管中心,统一接收涉嫌经济犯罪案件或线索的报案,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和报案电话3222210、3222227,建立快速、畅通受案工作机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各类经济犯罪线索。
七、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建立与企业联络机制,成立联络员,定期深入走访复工复产企业,主动联系沟通,提出预防经济犯罪意见建议。慎重采取民营企业涉案财产处置措施。严格区分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依法慎重对涉案企业财产和银行账户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不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在采取必要保值保管措施的基础上,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使用,最大限度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八、实行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因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档、验车,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九、及时缩短涉枪涉爆、保安监管10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时间。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行政许可,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民用枪支弹药配售许可,狩猎场配置猎枪审批,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审查发放,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证明审查发放,受理许可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作出许可决定,缩短为10个工作日(公安机关现场审查、组织考核、公示时间不包括在内);武装押运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普通人防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保安培训学校设立许可,审批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受理及发放许可证免费。
十、实行网络预约会见和延时会见服务。在便民服务大厅公开律师会见指南信息,设置会见律师专用停车位,推行律师远程视频会见。
十一、建立非工作时间律师会见制度。对外省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和重特大案件辩护律师的会见,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在周六、周日和非工作时间安排会见。
十二、加强“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上线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三期,保障原有289项便民服务实效的基础上,按照省厅工作部署陆续推出居住证申报、违法异议复核、行政复议、刑事复议复核等14项新增网上办理业务,进一步推动公安业务“一网通办”。
平顶山市司法局
2020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一、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化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事等服务职能,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一站式”的法律服务。
二、做好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和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等重点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办理。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完善法律风险防控制度,稳步开展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为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四、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大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不当或违法的行政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申请,严格及时依法办理。
五、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3年内为每个行政村培养5-8名“法律明白人”,提升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六、深化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组建律师服务团队,重点围绕疫情后期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查找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漏洞和风险点,帮助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
七、健全完善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对老弱病残当事人预约服务或公证员上门服务活动。开展“五一”劳动节为市级以上劳模免费办理公证公益服务周活动以及“重阳节”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月活动。
八、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市开展人民调解“化纠纷、筑防线、促发展”专项活动,及时就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九、减收特殊困难群体司法鉴定费用。对涉及贫困户、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司法鉴定事项,减收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
平顶山融媒记者:谷大军 通讯员 关泽华
编辑:贾珂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