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万静
3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一批野生动物违规交易典型案例,这也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第9批“联合双打行动”典型案例。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市场监管总局对外通报了一起借快手短视频销售野生动物的案例,这是目前市场监管总局曝光的首起短视频销售野生动物案例。
App秘密销售野生动物
网络成非法交易重灾区
2月28日,河北省唐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快手短视频上销售野生动物。唐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立即协调路北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对举报者提供的快手直播号所有人地址进行核实。3月2日,路北区韩城镇宋二村村西林地养殖场被现场查获疑似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腹锦鸡12只、白腹锦鸡1只。
经查,当事人谷某在没有办理营业资质、驯养繁殖许可证的情况下,承包土地开办养殖场,由于疫情原因无法销售,便在快手平台进行宣传销售。唐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扣押上述涉案锦鸡13只交由相关部门鉴定,并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随着网络形态日益丰富,短视频、直播、微信朋友圈、手机App等平台上陆续出现为涉嫌非法捕猎行为或非法售卖提供便利的内容。并且,传统的网络交易平台上始终不乏野生动物违规交易。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了自今年2月初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披露的9批野生动物违规交易典型案例,发现网络黑市正在成为非法野生动物便利交易渠道。网络野生动物贩卖以其“高利润、低风险”的特点被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正在变得越来越猖獗。
在网络黑市野生动物交易中,只要购买者知道确切的地点和方式,无论是象牙、北极熊毛皮、穿山甲,还是犀牛角、活老虎,都可以在网上买到。由于网络黑市“范围广、隐藏深”,打击网络非法野生动物贩运并非一日之功,却迫在眉睫。
网络成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重灾区已成为业内的共识。其实早在2016年,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线上比例就已经超过了线下比例。根据民间研究机构发布的《中国野生违禁品网络交易趋势研究报告》,从公开报道的野生违禁品交易案件来看,2015年1月至5月,有30.6%的案件涉及线上环节。2016年1月至5月,这一比例提高到了46.3%,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
2015年1月至2016年5月,公开报道的野生违禁品交易案件中,象牙交易中采用网络平台出售的比例达到48%。通过互联网渠道售卖陆龟、蟒类、犀牛角的案件数量甚至超过了单纯依靠线下销售的案件数量,陆龟100%通过互联网贩卖。
“近几年,随着线下治理的推进,线上交易的比例可能还在继续上升。”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赵辉分析称。
值得注意的是,《法制日报》记者发现,除了网络交易平台以外,宠物店也成了非法交易销售野生动物的另一个“秘密渠道”。
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有两起涉及宠物店。其中一起是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一宠物店被查获桃脸牡丹鹦鹉1只、玄凤鹦鹉2只、文鸟2只及鹩哥1只,当事人无法提供交易记录及驯养、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且无法与购买人取得联系。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宽城分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没收涉案野生动物并处罚款。
另外一起是长春市南关区一宠物用品店被现场查获蜥蜴(豹纹守宫)8只、乌龟1只、蜘蛛7只。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南关分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当场扣押上述涉案野生动物送交鉴定,并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监管联合平台共同行动
力图斩断野味产业链条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了斩断“野味产业”的黑色链条,中国各级政府和立法机关迅速行动。
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随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工作方案,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公安部下发紧急通知,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2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关于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意见》,明确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口罩等防护用品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顶格处罚。
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其中明确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淘宝、京东、苏宁、拼多多、微信、微博、百度、抖音、快手和小红书……这些网络平台近日也已经向数家电商和社交平台发函,要求其下架违规的野生动物商品。原先出现的野生动物制品链接,目前绝大部分已经失效。
坚持线上线下一体治理
做好机制对接配套支持
赵辉分析称,网络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具有隐蔽性强、操作简单、违法成本低等特点。除此以外,交通运输方式多样化也为查处野生动物网络交易增添难度。据调查统计,大多数网络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案件中,犯罪分子都会选择用快递的方式进行运输、销售。全国快递货物数不胜数,安全检验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检查工作不能做到无一缺漏。快递方式隐蔽性强而且费用低廉,成为网络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首选方式。此外,有的不法分子还找长途车司机带送货物,很多“有经验”的长途车司机会选择偏僻小路行驶,躲避关口检查。
在赵辉看来,打击网络非法销售野生动物行为,必须保证线上线下一体治理,做好机制对接和配套支持。首先,互联网平台的责任需要在法律上予以明确;其次,邮政快递、交通运输、检验检疫、市场监管、公安等多个部门应该紧密配合、实行联动。
“打击网络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技术层面的问题从来不是关键,关键是重视程度问题。”赵辉认为,不能仅仅依靠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林草部门等政府机构,平台企业也要积极行动起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社会公众也要积极举报。
据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介绍,电子商务法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存在违反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根据此规定,平台有责任对平台内经营者是否有主体资格,销售商品是否合法进行审核。对于一些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或者经过许可才能销售的商品,平台若不屏蔽、断开链接,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