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举国上下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之时,2月12日上午,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召开“凝聚依法防控共识,全面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座谈会,会议由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沈德咏主持。与会委员围绕如何依法防控、如何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如何形成社会共治等话题,发挥各自专业优势,积极建言,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补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短板和提高依法治理能力等方面达成了共识。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李大进建议,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核心是尊重科学。
疫情发生至今,防疫治疫的决策、部署、实操都离不开法律,举国上下所有人的行为举止必须遵守法律,疫情防控中要最大限度地做到有序通达离不开法律,中国人坚定战胜疫情的信心、取得最终胜利更离不开法律。当前我们的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面临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则不健全不完善,相关机构设置重叠掣肘、权责交叉又不能做到无缝连接,管控调配处置保障等工作缺精细、缺实操,基层执法施策有些简单随意等问题。此外,政府、社会组织、公民在突发应急事件中的权责角色还不够清晰,相互之间配合不够,没有充分体现社会共治理念。我认为,应对处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核心和前提是尊重科学、依靠科学和运用科学,不能照搬应对自然灾害、反恐制暴、安全责任事故的方法来施策。为此建议:
1.在此类事件应对过程中必须把尊重科学、敬重专业放在重要位置上考量,依法治理和科学施策要并重,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2.重视应对此类事件的立法、修法和执法工作,建立完善科学适用的专门法律体系,以法治保障国家应对此类事件的顶层设计和机制体制,确保依法施策。
3.重新构建国家应急事件处置管控体系,确保此类事件发生时,决、施策、调、保障、处置能够有序顺畅,尤其要建立和完善政府、社会组织、公民共同参与的共治体系。政府是主导,但不是万能的,不能唱独角戏,要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参与。
4.理顺医疗管理部门、医院及医生之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建立一体化应对的制度规则和保障体系,确保医疗管理部门、医院、医生责权明晰,救治有方,配合有序,保障有力,后顾无忧。
5.建立相关部门处理此类事件的长期培训演练机制,这些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在上岗前必须做到应知应懂应会,在这方面的培训考核成绩要作为任职的前提。
6.在国家层面建立全民普及知识教育体系,依托各种基层组织和教育机构,开展全民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教育活动,少些口号,多些实招,提高国民的应急能力和健康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