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近年来,驻马店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农村人居环境及美丽乡村的工作,我市各县区从实际出发,坚持不懈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全市各县区发展不平衡,村庄环境脏乱差现象仍比较突出,人居环境的改善与广大农民的强烈愿望不相适应,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差距大。随着农民收入逐年增长,生活水平也大幅度提高,对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力度也逐步加大,但农村人居环境局部改善与整体恶化的趋势还没有根本性得到遏制,农村的脏乱差现象还是普遍现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势在必行。
一、 强化领导,统筹规划,积极推进
政府要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使各项工作目标具体化和责任化。按照“整体规划、资源统筹、分步实施”的办法,高起点、高标准制定美丽乡村建设的整体规划,根据“既有个性亮点、又有区域特色”的规划原则,依据我市的地域特点和产业分布,以产业发展规划、交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为重点,编制具有本地特色的“美丽乡村”整体规划。
二、加大投入,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
完善财政投入、项目整合、招商引资、社会帮扶、农民自筹的新农村建设多元投入机制。在保证资金使用用途、不违反资金使用原则的前提下,整合涉农资金和项目,加大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投入。政府每年本级财政收入安排一定的整治建设资金,撬动金融资金、激活社会资金、动员群众自筹资金的工作,特别是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靠政策调动各方面投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构建美丽乡村建设投融资平台,鼓励社会资金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不断拓宽美丽乡村建设投融资渠道。
三、全面宣传引导,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以点带面,示范带动,营造浓厚氛围,形成整体合力。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深入宣传发动群众,变“要我建”为“我要建”,营造共建美丽家园的浓厚氛围。要从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出发,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管理模式,破解美丽乡村建设管护难题,通过制定基础设施管护、环境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修等规章制度,保障美丽乡村建设稳步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吴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