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认作案现场
办案民警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今年11月20日16时许,成华公安分局跳蹬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辖区内万年路跳蹬村五组抓住一名小偷,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民警审查,犯罪嫌疑人熊某,22岁,四川资阳人。
在调查中,犯罪嫌疑人熊某交代,他曾经有一份装修工的工作,但因为吃不了苦就辞职了。因此成了一名无业人员,平时无收入,又喜欢上网。于是,他开始入室盗窃。他曾在万年路跳蹬村五组租房住过一段时间,对那里的情况非常熟悉,最终,他将该地锁定为作案地。据办案民警介绍,熊某从今年11月初起,在跳蹬村五组实施流窜盗窃,前后达7次“光顾”三户失主家内,经核实涉案财物为手机一部、玉镯一根、现金360元等。熊某每次偷得的现金多数用于上网。
据熊某交代,因其曾租住在失主所在的同一栋楼,熟悉现场情况及失主作息时间,在每次实施盗窃后,他会“顺便”将失主家内的剩余饭菜吃掉,并在失主卧室床下铺上纸板、床单、枕头等作为自己的“窝点”用作休息,同时计算在失主即将下班回家前逃离现场。然而,今年11月20日16时许,其准备再次实施盗窃时被特意改变作息时间的一名失主发现后现场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熊某已被成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图由成华警方提供)
(责任编辑:李岩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