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把追赃追逃作为全省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响应中纪委追逃抉择,由省纪委牵头,并设立了追逃办,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和安排,各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层层抓落实,同时,他们在工作措施中不断改进,细化到每一案,充分发挥地缘优势,积极与周边国家有关机构开展司法协作、警务合作,形成合力,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云南省在追债追逃这个行动中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维护了法律尊严,同时,他们做到了责任分明,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共同行使国家权力,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职责。
这部分人不仅危害国家、他人,最终也危害到自己。同时也危害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所以对待这些无视法律法规,没有底线的不法分子国家一定要给与最严厉的惩罚,一是防止他们继续犯罪,以警示的作用;二是可以遏制其他犯罪行为,对其他不法分子起到警戒和震慑作用,使他们悬崖勒马,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树叶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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