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被视为山西省治理“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关键期,此间,山西省检察院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检察员队伍的违纪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19日,记者从山西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会上获悉,2015年山西省检察机关自行或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21人,3名基层院检察长和2名纪检组长因履职不力被问责;上级院负责人与下级院负责人进行谈话15人次,纪检组与驻在单位有关人员谈话67人次,对领导干部任前廉洁谈话321人次,对存在违纪违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进行诫勉谈话79人次;调离检察机关2人。
“有的人爱慕虚荣,无视国家反对奢靡之风禁令,想方设法,多批次、多地点、多方式,违规大操大办子女婚庆事宜;有的干部无视办案纪律,违规替案件当事人或请托人说情、泄露案情,致使涉案当事人逃脱,造成严重后果。”会议现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司称。
记者注意到,此次大会开始,山西省检察院首先针对近年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责成6个基层检察院发言,被认为“是对全省检察人员的教育、警示”。多年来,基层院身处执法案一线,又远离省院和市院的监督管理,违纪违法和腐败案件始终处于易发多发状态。
山西省纪委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秦文峰坦承,2015年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16人中,各级院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领导干部占到81%,“比例相当高,且问题情节恶劣,有的利用职权多次贪污受贿、收受贵重财物,数额巨大;有的无视党纪、禁令,顶风违纪,影响极坏。”
针对上述问题,2016年山西省检察院将执纪监督的重点转向基层,同时对近年来的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大清仓”,对民众反映较多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进行核实;紧盯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公务接待、外出培训、重大庆典、聚会等易发多发环节,加强对私人会所、山庄酒庄的巡查,防止检察人员参与奢靡娱乐活动,使扯扯袖子、咬咬耳朵成为领导干部的“家常便饭”。
秦文峰称,检察院要深刻吸取山西省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惨痛教训,深刻剖析检察机关存在的违纪违法和消极腐败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多少查多少,一查到底。”
2016年,山西省检察院将继续严查以下八类违纪案件;一是受利益驱动违规办案、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侵犯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的问题;二是打骂体罚、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侵犯案件当事人人身权的问题;三是司法作风粗暴简单、借办案之机吃拿卡要的问题;四是利用职权或检察权为请托人打探案情、说情、通风报信,向司法中介组织推荐案件、介绍律师等干扰办案的问题;五是贪占浪费、虚报冒领、超标准公款接待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六是开特权车、霸道车、酒后驾车以及违规使用公车的问题;七是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要求,搞奢靡之风的问题。(完)
(责任编辑:李岩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