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0月13日电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批准发布了旅游电子合同领域的行业标准《旅游电子合同管理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2023年12月9日起实施。
《规范》规定,电子合同应以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制定的最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旅游经营者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宜主动向旅游者或其代理人提供旅游电子合同签订服务。
在旅游行程方面,应对时间安排、出发地、途经地、结束地、行程描述等明确约定,且宜符合旅游行程字段要求。应对交通安排、住宿安排、用餐标准、游览安排、购物安排(如有)等明确约定。
在旅游费用方面,应对总费用、另行付费项目(如有)、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等明确约定,其中可经签订双方协商一致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一步约定。
此外,旅游电子合同还应包含: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如有);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方式;必要的附件;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补充事项。
《规范》还明确,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可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查询验证已签署并备案的旅游电子合同。旅游经营者应向旅游者提供网站、App、公众号等渠道,对旅游电子合同进行查询验证。(郭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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