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昨日公布《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将全面升级“青少年模式”为“未成年人模式”,推动模式覆盖范围由App扩大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商店,实现软硬件三方联动,并方便用户一键进入模式,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近年来,国家网信办指导网站平台持续推进青少年模式建设,扩大覆盖范围,优化功能设置,丰富适龄内容。青少年模式自上线以来,普及率稳步提升,在帮助未成年人减少网络沉迷和不良信息影响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模式效能,立足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新形势新要求,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了《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要求,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以及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通过评估产品的类型、内容与功能等要素,为不同年龄阶段用户提供适合其身心发展的信息和服务。分龄化设计根据5个年龄区间划分:不满3周岁;3周岁以上不满8周岁;8周岁以上不满12周岁;12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在功能限制要求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限制未成年人用户使用可能危害其身心健康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应采取措施,合理限制未成年人在使用网络产品和服务中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未成年人模式下不得设置以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为主题的网络社区、群组、话题,不得利用泛娱乐化功能和内容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等。
针对使用时长管理,《征求意见稿》规定,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移动智能终端每日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同时,移动智能终端应为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用户提供差异化使用时长管理服务。在面向不满8周岁用户的未成年人模式中,移动智能终端应支持默认使用总时长不超过40分钟,在面向8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用户的未成年人模式中,总时长不超过1小时,在面向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用户的未成年人模式中,总时长不超过两小时。
《征求意见稿》也规定了部分应用程序和业务不受上述使用时长和时间段限制,如应急类,用于保障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产品和服务,适合未成年人使用的工具类等。
《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日。(记者 何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