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模式创新应在尊重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进行。如果超前点播想成为热播剧集今后的“标配”,那么平台应尽快明确规则并严格遵守。以约定的规则为基础,如果有降价、赠送等对消费者有利的调整,就可以随时实施。但是,如果想涨价或者增加收费频次,那就得等到下一个合同周期。
凭借热播剧《梦华录》,超前点播换了个“马甲”重出江湖——近日,该剧的独播视频平台推出大结局点映礼观看券,售价18元,宣称邀请主演们重聚,其实主要卖点是包含大结局在内的8集超前观看券。
明明可以直接收消费者一笔超前点播费,却还煞费苦心地赠送了一场一个半小时的点映礼。犹抱琵琶半遮面背后,可能是由于去年中消协和上海消保委曾点名批评超前点播,随后几大视频网站均宣布取消该项目。如今个别视频网站遮遮掩掩地重启,估计是担心市场反应和监管部门的态度。不过,担心归担心,视频网站烧钱,超前点播又能挣钱,平台哪怕担心风险,也还是想再挽救一下这只“会生金蛋的鸡”。
对此次超前点播,有消费者担心其他平台有样学样,强烈呼吁抵制,表示“坚决不当韭菜”。但也有消费者翘首以盼,截至活动开始前,已有逾70万人预约了点映仪式。截然不同的态度,说明市场需求是个性化的。这种个性化正是平台发掘增值服务的基础。打磨作品需要成本,这个成本往往不低,平台需要通过多种方式把成本赚回来。法院和消协组织也从未质疑过平台探索商业模式的正当性,允许平台在合规前提下提供增值服务,让好作品带来好收益,平台有钱赚,消费者有剧看,如此循环,才能长久。
不过,这里面有个关键词是合规。超前点播此前惹众怒,在于当初消费者购买VIP会员时,平台并未告知还有需要单独付费的超前点播。等到剧集火爆后,平台借势推出这一收费项目,造成会员权益实质性缩水,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法院也指出,如果消费者与平台签订会员合同时并无超前点播等条款,那么后期以格式合同模式更新协议、新增超前点播等影响消费者权益的服务构成违约,不对原有会员生效。
现在情况有所不同。如今,超前点播已经成了平台和消费者都熟悉的服务模式,最关键的是写进了新版合同,明确约定会员权益之外,仍有部分内容需要额外付费。新版合同大都在2020年、2021年完成更新,鉴于视频网站长则1年、短则1月的续费期,目前会员与平台签订的估计大多是新版合同了。这相当于超前点播等商业模式已经拿到了“准生证”。
需要提醒的是,即便合同里有了出处,也不代表平台可以有恃无恐地启用超前点播等商业模式。超前点播最怕“烂尾”,如果消费者花钱看了个高开低走的“烂尾剧”,就会生出失望情绪,下次就不会“上当”了。
超前点播还怕没规矩。这次《梦华录》“突击式”重启超前点播,只是提前一周以18元预售余下的8集,消费者尚能调侃“就当给男女主角的婚礼随份子钱”。但是,之前有平台在播放尚未过半时就开始按集预售,甚至有的剧一共43集,在27集就安排点播,追完结局要81元。这种随意预售行为,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近似竭泽而渔,而且过早剧透也会对播放量形成冲击。
如果超前点播想成为热播剧集今后的“标配”,那么平台应尽快明确规则并严格遵守。以约定的规则为基础,如果有降价、赠送等对消费者有利的调整,就可以随时实施。但是,如果想涨价或者增加收费频次,那就得等到下一个合同周期。其他的商业模式创新也应在尊重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进行。平台得明白,再冲动的消费者也不愿甘当“韭菜”。在保证用户体验的前提下追求经济利益,才是爆款剧的正确打开方式。(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