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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数西算”:需关注超大规模数据要素市场构建

时间:2022-04-01 10:22来源:人民邮电报

  数据作为数字时代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正在全面重构全球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等领域,成为大国间竞相争夺的制高点。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将有助于改善我国数据中心供需失衡的情况,促进算力的全国性调度使用,实现资源配置高效均衡。在推进“东数西算”战略过程中,需重点关注一体化超大规模数据要素市场构建,从而全面优化我国数字经济生产力布局,培育发展强大的数字经济创新生态。

  数据要素已成推动高质量发展核心引擎

  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能够数据化所有其他要素,赋能并提升其生产力。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推动形成全国一体化的超大规模数据要素市场,是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资源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的前提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已明确提出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2017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第二次集体学习中指出“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可见,数据要素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的关键动力,是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

  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是数据要素市场化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具有基础战略资源和关键生产要素的双重属性。一方面,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诞生和发展的基础,基于数据融合、数据分析的数据资源高效利用,将极大促进创新,加速产业升级。另一方面,数据对其他生产要素具有“乘数效应”,可用于实现供需精准对接,创新价值链流通方式,放大社会各行业劳动力、资本等要素的价值。用好数据要素,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有利于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现阶段,我国数据要素集中配置在数字经济产业链的研发、决策和创新等重点环节中,通过对其他生产要素赋能,可有效提升竞争力和创新力,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数据市场化发展。

  “东数西算”有助于形成全球领先的超大规模数据要素市场

  近十年来,随着我国数据总规模及增速的迅猛提升,构建全球领先的超大规模数据要素市场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当前,算力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生产力,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但由于我国东部地区土地、能源等资源日趋紧张,大规模发展数据中心已难以为继,迫切需要构建全国一体化的大数据中心算力枢纽体系,促进数据要素跨域流通应用,释放算力资源“乘数效应”和数据要素“倍增效应”。根据政策安排,我国将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内蒙古、贵州、甘肃、宁夏启动建设国家算力节点,并规划了10个国家数据中心集群。“东数西算”必然带来数据要素的跨域流动,是实现产业集聚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路径,不仅有助于打破我国跨行业、跨层次、跨区域的数据要素壁垒,缩小“数字鸿沟”,还有助于纵深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现数据和算力资源在全国乃至全球的优化配置,全面优化我国数字经济生产力布局,充分激活数字经济发展潜能,从而推动形成全国一体化的超大规模数据要素市场。

  以“东数西算”为抓手持续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

  从当前我国数据要素市场运行情况看,主要存在市场决定数据要素配置范围有限、数据要素跨域流通不畅、数据要素市场发育不充分不平衡等问题。建议以实施“东数西算”战略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全国算力基础设施布局,促进算力全国性调度使用,加快完善新型基础性制度,以公共数据开放为突破口,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形成全球领先的超大规模数据要素市场,充分释放数据资源价值。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统筹优化全国新基建布局。统筹谋划新一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以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支撑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同时超前部署创新基础设施。构建算力资源分类分级调度管理机制,促进算力资源全国性调度使用。充分发挥我国体制机制优势,从全国一体化角度统筹东中西部地区能耗指标配置,推进配售电改革,建设规模适度、绿色集约一体化的数据中心,将东部算力需求有序引导到西部,提升资源使用率,更好地为数字化发展赋能。

  二是夯实制度根基,保障数据要素有序流通。建立数据要素市场化定价机制,推动在市场主体互动中形成共识,夯实数据确权、交易、流通的制度基础。加快构建数据要素统计核算制度,完善数据定价机制和交易准则,推动形成全国一体化超大规模数据要素市场,降低数据要素流通应用成本。建立收益分配和激励机制,充分激发社会主体创新活力,打造数据要素市场相关产业链、创新链和人才链,推动数据要素市场良性循环。

  三是推动数据开放,充分释放公共数据价值。以公共数据开放为突破口,着力完善公共数据分类分级、共享开放清单等制度,在部分行业、地区率先开展有条件开放、授权开放等新模式试点示范,推动中、高价值密度公共数据高水平开放。推动建设集约化“一站式”的国家公共数据开放服务平台,健全“上下贯通、横向协同”机制,明确公共数据资源开放责任主体,加强基础数据治理,推动多源异构数据融合,构建大数据一体化新型算力网络体系。

  四是坚持创新引领,加快数据要素市场生态圈建设。通过政策引导、多措并举,鼓励数据生产者、使用者和监管方等主体共同探索多种确权模式,消除数据要素流通障碍,建设包容开放的数据要素市场生态圈。加快推动一体化数据中心、国家超级计算中心、云平台等数字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鼓励区域间开展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及协同调度机制创新,有效满足数据资源在“采、存、管、治、用”等方面个性化“算力”需求,逐步实现终端、网络、算力、算法、数据安全防护全覆盖,切实提升自主可控水平。(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顾天安)

(责任编辑: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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