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辽宁法院互联网庭审云平台”承建单位,今年1月已基本完成平台软硬件设施建设。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辽宁法院系统加紧对该平台进行系统调试。2月17日,辽宁全省法院开始使用该平台,实现“防疫不出门,正义不迟到”。当天,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还举行线上培训,组织全省法院技术人员、一线法官千余人学习平台应用。
目前,沈阳、大连、鞍山、本溪、丹东、营口、朝阳、盘锦、葫芦岛等地法院及大连海事法院均通过“云审”模式成功审理案件,辽宁全省法院通过该平台累计办案539件,其中庭审案件480件,调解案件59件。
据介绍,“辽宁法院互联网庭审云平台”可支持10路信号、9个视频源同框,具备添加旁听人功能。该平台与公安系统对接,可有效识别身份证件,确保参与者为当事人本人。此外,该平台已经实现语音识别生成笔录,当事人也可手写签字确认笔录,确保线上线下笔录确认程序一致,庭审效率明显提升。
在线上庭审中,法官可将自己的电脑桌面分享给当事人,以共享屏幕实现远程质证;当事人通过在线举证,也省去多次往返法院的时间,减轻了负担。
《 人民日报 》( 2020年02月25日 11 版)
(责任编辑: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