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对象为全省医疗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企业,包括固定床位在10张以上的民营医院、公立医院、社区及乡镇医疗机构。主要检查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污泥处理处置情况,建立危险废物经营记录情况,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等。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对在检查中出现敷衍了事、有案不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医疗废物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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