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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曲寨:全国文明村负责人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时间:2016-07-12 16:30来源:中国信息网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大河镇曲寨村位于该省会石家庄西北15公里,曾先后被评为“石家庄市文明村”、“河北省文明村”、“全国文明村”。曲寨村党委也先后多次被其所在区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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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河北文明网显示:“曲寨村内成立了监督检查小组,制定了《加强组织纪律,发扬艰苦作风的意见》《干部日常行为准则》《关于党员违纪处理规定》等十几项规章制度……多年来,曲寨村无赌博、无打架斗殴、无封建迷信活动,无上访告状,无大案、要案发生。”但与之相反的情况是,该村党支部书记胡计辰、村委会主任高东喜因被人实名举报,均在2015年12月31日收到了一纸“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更有其他曲寨村双委干部和河北曲寨集团中高层领导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背后有什么风波?
    村民实名举报“文明村”问题
    在当地,曲寨村可谓是个“明星村”。该村有2个工业园区,10家企业,主要产业有建材、造纸、精密铸造、电解铝、热电等,在职员工6000余人。1997年,该村经农业部批准为“全国乡镇企业集团”,即河北曲寨集团。曲寨村委书记胡计辰为该集团法人、董事长,村主任高东喜为集团总经理。
    近两年以来,河北曲寨集团职工、曲寨村村民胡四印和石志勇一直在向石家庄鹿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鹿泉纪委)和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检察院举报曲寨村——这个誉满河北甚至全国的乡镇企业集团的问题:一是曲寨村年度财政决算中的部分资金用项问题;二是河北曲寨集团在2012年至2014年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36.8494万元,并因此被鹿泉区地方税务局做出318.424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但集团用集体资产支付了318.4247万元的罚缴部分钱款;三是曲寨村双委换届选举期间的2015年1月19日,在未召开曲寨集团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研究决定,高东喜以集体公司的名义向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发出“本村籍负责安全、绿化、环保、污水厂等人中,工资在副主任级以下的人员,年工资调增1万元;本村籍服务公司的售货员、加油员年工资调增1万元;各单位小车司机年工资调整为3万元”的通知;四是曲寨铝电公司、曲寨热电厂、曲寨水泥厂新生产线没有排污证、没有经过环境影响评价,擅自排污。
    为了证明自己所述不虚,村民胡四印、石志勇向记者提供了三份分别刊登于2013年2月5日、2014年1月26日、2015年2月15日的《曲寨报》第6版的曲寨村2012年~2014年的财政收支决算。其中,《曲寨村2012年财政收支决算》的“(三)其他支出”一项中包括工商赞助费2万元、某村刑警中队赞助费2万元、某派出所赞助费2.6万元、友好单位用水泥及外联费217.54万元、党员代表海南旅游94.47万元;《曲寨村2013年财政决算》的“(三)其他支出”一项中包括职能部门赞助费5.6万元(农业局0.2元、水利局0.5万元、税务局0.15万元等)、友好单位用水泥及外联费181.28万元(水泥45.58万元,春节、中秋外联费135.7万元)、某派出所赞助费2万元、某工商赞助费2万元等;同样,《曲寨村2014年财政决算》也显示如下文字记录:“职能部门赞助费2.92万元、友好单位用水泥及外联费100.1万元、律师咨询费20万元”等。发表上述三份财政决算的署名者为“樊晓翠”。
    集团董事长回复举报质疑
    针对部分村民列举的问题,2016年5月31日,河北曲寨集团法人代表、董事长胡计辰接受了记者的采访。针对《曲寨报》刊登的曲寨村2013年度至2015年度的财务决算问题,胡计辰解释道:“《曲寨报》刊登的这些数据并不代表真实情况,一些数值不是根据账本而是根据报表得来的,所以并不准确。虽然刊发这些财务决算的樊晓翠是河北曲寨集团的会计,但其对很多内情是不清楚的”。当然胡计辰也承认以后“求人办事”要遵守党纪国法。
    对于曲寨集团在2012年至2014年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36.8494万元,并因此被鹿泉区地方税务局做出318.424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一事,胡计辰直言不讳地表示该情况属实。据他介绍,曲寨集团高层领导的年收入与企业效益直接挂钩。在企业效益好的时候,高层人员的年工资最多可达到百万元左右。但自2014年起,因受经济大环境的影响,曲寨集团出现了亏损的情况:2015年亏损将近1亿元;截至2016年6月份,集团依然亏损八九千万元。所以曲寨集团上下员工的2014年和2015年的工资都没有发放,每人只能领取基本工资保障生活费用,他本人也不例外。此外,胡计辰也承认上述补缴的3年度个人所得税部分由涉及的相关人员个人支付,而罚缴部分是由集团集体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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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谈及那份发于2015年1月19日的《通知》被村民疑似贿选问题时,胡计辰表明当时自己在外地开会,并不知情《通知》一事,且不仅他不知道,董事会里的好几个人都不知道,“总经理高东喜下达这个《通知》的时间点临近村双委换届选举的时间,这只是巧合,并没有其他想法”。不过,胡计辰也在记者面前表态,他当时就告知相关当事人,以后下发类似《通知》时,“必须通过集团会计,通过集体决策。目前《通知》已经下发,不管其是否合规合法,必须做到公平对待每一个人。对于有部分人反映没有得到1万元钱而来找我要钱时,我都会公平对待。至于村双委在选举程序上是否存在问题,这是需要有关组织予以落实的”。
    此外,胡计辰称部分集团企业新生产线一直没有环保验收的原因是因为项目没有达到与居民生活区应该保持5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因为项目涉及两个村庄近1400名村民,搬迁资金将需要2.5亿元。目前当地政府和企业都没有这个能力。当前企业采取的权宜之计是给相关村民每人每年补助4000元以补偿因环境问题带来的损失。
    来自当地纪委的处分
    在采访最后,胡计辰表示,针对上述不合规问题,2015年12月28日,鹿泉区纪委已经对他和高东喜分别处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并对其他相关人员处以党内警告处分。记者从胡书记提供的两份鹿泉区纪委关于给胡计辰和高东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原件中可见如下记录——
    1.2013年至2014年,高东喜在任曲寨村村委会主任兼曲寨集团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经办水泥,价值12580元,有曲寨集团支付;由村双委干部及集团其他人员经办水泥、石子,价值46529.2元,经高东喜审批后由曲寨集团支付;由胡计辰为他人经办水泥混凝土,价值134529元,经高东喜审批后由曲寨集团支付。
    2.2012年至2014年,经鹿泉区税务局认定,河北曲寨集团2012年至2014年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达6368494.52元,并做出3184247.31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3.2015年1月,高东喜在在曲寨铝业有限公司作为曲寨集团下属企业连续三年严重亏损的情况下,用银行贷款购买442012.85元奥迪A6轿车一辆。
    4.2014年6月,高东喜在曲寨集团还未接受法律服务情况下,擅自同意从曲寨集团支付温某2015年至2017年法律服务费12万元。
    5.2013年,高东喜审批同意将本应村双委干部个人随礼的礼金52500元及走访客户礼品1.5万元以外联费、赞助费名义由曲寨集团支付,其中高东喜个人应负担5600元。胡计辰将应该由本人负担的随礼礼金5600元由曲寨集团支付。
    胡计辰作为曲寨村党委书记兼曲寨集团董事长,同意支付集体财物给个人使用,胡计辰负有直接责任;高东喜作为曲寨村委会主任兼曲寨集团总经理,审批同意支付集体财物给个人使用,高东喜负有直接责任;不履行法定纳税义务,胡计辰、高东喜负有主要责任;企业用银行贷款购买高级轿车,高东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擅自支付服务费,高东喜负有直接责任;本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集团支付,胡计辰、高东喜负有直接责任。鉴于胡计辰、高东喜对曲寨村发展做出贡献,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9条、第107条、第72条之规定,2015年12月28日,经鹿泉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高东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记者在曲寨村采访时,并没有见到该村村委会主任、曲寨集团总经理高东喜。但对于今年75岁、拥有45年党龄的高东喜以及63岁、拥有41年党龄的胡计辰来说,这样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已经是他们无法抹掉的人生“瑕疵”,这也同样成为“文明村”曲寨的“瑕疵”。
    《法律与生活》记者/田红卫
    本文来源链接:http://www.fzyshcn.com/shyf/2016-07-12/13914.html?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1
(责任编辑: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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