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张欣)近日,教育部回复了网民关于“‘双一流’高校及学科评选,不能‘只进不出’”的留言,就新增学科认定程序和条件与“双一流”建设动态调整作出回应。
教育部在回复中表示,新一轮建设坚持首轮遴选原则与条件,仍以认定方式对建设范围提出咨询建议。本次认定中,新增建设学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切合急需。学科方向需要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十四五”期间国家战略急需领域有较为精准的匹配度。二是水平出色。对应领域的一级学科在内涵建设、特色发展、贡献水平等各方面表现均应比同类显著,突出建优促强。三是整体达标。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门槛之上,学科认定多维度设置条件,不与各种大学排名、论文指标等挂钩。
教育部在回复中指出,《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要求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公开警示是其中重要内容。从首轮建设的成效来看,所有建设高校都取得了明显建设进展,整体上实现了阶段性建设目标,但实际建设时间并不长,有些学科因各方面原因,建设成效并未完全达到预期,为激励督促,也为了警示其他建设学科,需要给予这些学科公开警示的处理。经“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严格评议,个别被公开警示的建设学科按要求结合学校定位、首轮建设成效和学科特色优势作出调整,原学科撤销。警示学科和调整后的学科,2023年接受再评价,届时未通过的,将调出建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