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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MBTI人格测试的相关话题登上热搜。一些企业在招聘时用类似测试对求职者进行快速筛选,有不少求职者表示自己因性格测试没通过被拒绝录用。专家认为,这类测试中很多问题都涉及与劳动合同无关的劳动者个人隐私,此外,进行人格测试并据此不招录特定劳动者,是用和工作没有关联的抽象标准对劳动者进行排斥,有就业歧视倾向。
“笔试、面试都过了,性格测试却没通过”“测评结果显示我忧虑指数高,不适合这份工作”……7月,正值招聘季,在一些求职论坛中,不少人分享出自己因性格测试没通过而求职失败的经历。
今年4月,MBTI人格测试的相关话题登上热搜。这种性格测试以4个维度组合出16种人格,并被一些企业用在招聘时对求职者进行人才画像。除了MBTI人格测试,一些企业还会运用大五人格、霍兰德职业兴趣、性格颜色测试等各类性格测试对员工进行测评。
求职者若因性格测试被拒聘,是否合理?性格测试被应用于企业用工管理时,其法律边界在哪里?
求职者:性格内向就不适合技术岗?
范鸣没想到,他因为一个性格测试在求职时碰了壁。
去年6月,范鸣在跳槽求职时,面试了一家北京公司的技术运维岗位。面试通过后,HR向他发来一套100多道题的在线性格测试,题目与MBTI测试设置十分相似。令他没想到的是,自己最终因为“性格测试不合格”而应聘失败。
“如果说销售这类岗位需要性格外向、善于交际的人,那技术岗位需要什么样性格的人呢?”范鸣说,测评显示自己性格内向,人际关系方面的分数不达标。“原以为技术过硬就可以了,做题时没想到会因此被刷,也没有想过去造假”。
记者了解到,如今,企业在招聘环节加入性格测试并不鲜见,大多为线上测试。有的测试是在投递简历之后、面试之前,也有的会把性格测试安排在最终轮的面试前后。
与此同时,一些营销号或黄牛借机收取咨询费,号称可以付费请教知名企业通用的“性格测试”题库。还有人在网上分享如何“打造职场人设”通过测试的心得,“比如做题时要强调自己乐观向上,代入这个虚拟的性格,前后口径一致”。
“MBTI等国际知名的性格测试工具,在当前招聘过程存在着被误用的可能。”华东师范大学两岸人力资源中心执行主任、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易凌峰认为,MBTI不应被HR固化成为认识候选人性格的唯一工具。性格测评本身具有局限性,例如候选人存在造假的可能;性格测试本身具有不稳定性,一些候选人再次测试时性格类型发生改变也被研究证实。
企业:用性格测试快速筛选求职者
为何一些企业热衷于对员工进行性格测试?
一家科技公司研发部门的从业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其公司工作任务繁重、压力较大,招聘时设置性格测试,重点是为了考察应聘者的情绪是否稳定、抗压能力如何。如果应聘者性格积极向上、能抗压,说明其大概率能够胜任岗位;反之则说明其可能无法很好地处理压力。
有HR表示,性格测试结果在招聘时仅作为参考,但也有快速筛选作用。“性格测试像是一种通用的语言,可以让企业迅速对应聘者有一个大致了解,并与面试相结合。”在一家大型企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何鸥对记者表示。
有专家认为,由于MBTI测试结果不稳定,它和多数市面上常见的性格测试一样,并不适合作为选拔人才的工具。
“专业的性格测试需要有合理的心理学理论支持、足够的证据,还要解决测量问题,才可以考虑作为选拔工具。”香港岭南大学商学院管理学系讲师王崇巍对记者表示,“专业的性格测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辅助招聘,但是不应作为招聘选拔的主要指标,而需要与能力测试相结合。”
易凌峰也表示,企业用工管理中要慎用性格测试。“性格是看不见的东西,在不理解测试目的、测试工具的理论基础和适用范围的情况下,很容易在识人选人时误用测评技术。”因此,性格测试对HR提出了更高的测评理论和技术要求。开展测评前要深入学习相关的测试理论、技术与案例,这样才能在招聘中结合更多有关候选人信息进行正确判断。
专家:应警惕就业歧视倾向
“从血型到星座,事无巨细,还涉及‘色彩心理学’,恕我直言,这根本不是冲着招聘来的。”求职论坛里,有网友分享自己经历的非专业“性格测试”。
比起上百道测试题的性格测试,还有的公司采用“原创测试”“奇葩测试”,利用血型、星座等信息,或选择没有科学依据的理论分析求职者的性格特征。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律师告诉记者,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考察劳动者时可以获取劳动者与岗位要求有关的信息。MBTI等性格测试中很多问题都涉及与劳动合同无关的劳动者个人隐私,单位强制要求劳动者提供,涉嫌违法。
“例如,试题中‘有时候我也讲假话’‘有时候我也会说别人的闲话’等此类内容与劳动合同无关,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获取这些信息。”杨保全说,实践中,不宜任意扩大用人单位知情权的范围,进而侵犯劳动者的隐私权。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也认为,并不是所有劳动者都要进行职业性格测试,人格倾向对大量普通的工作来说并无太大影响。
“进行人格测试并据此不招录特定劳动者,等于是用和工作没有关联的抽象标准对劳动者进行排斥,有就业歧视的倾向。”沈建峰说。
杨保全也持相同看法。他表示,根据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关于平等就业的基本原则,用人单位不得对劳动者与生俱来的特征和品性进行歧视。“在一定程度上,性格是与生俱来的,仅仅通过个体的努力是难以改变的。因此,除非有直接明确的岗位要求及说明,用人单位不得另设就业条件,尤其是设置人与生俱来不能改变的录用条件。”
“如果用人单位仅仅以十几道性格测试题目的结果对求职者一票否决,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权。”杨保全说,“届时企业面临的不仅仅是法律赔偿,还有对声誉的负面影响。”(记者 于灵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