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就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的组织管理方式、安全保障、教育实效等向社会征求意见。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提到,各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对辖区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的管理职责,指导小学原则上不出京、中学原则上不出境开展研学旅行活动。
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的,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
学校组织出京研学旅行活动,应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不得将学生参加出京研学旅行活动情况作为学校教育评价的依据和标准,不得与学生升学、毕业挂钩。学校应为不参加活动的学生提供相关课程学习机会,确保学习效果。
学校要加强研学旅行组织过程管理,行前做好活动设计与安排,行中做好活动组织与管理,行后做好教育效果的固化与提升。完善研学旅行评价机制,对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不得以组织研学旅行为名开展变相旅游,确保学生“游有所研”“旅有所学”,避免“只旅不学”。
在安全保障方面,区教委应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含意外险、校方责任险等保单信息)、安全和应急预案。学校需与家长及研学旅行承办方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记者 武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