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昨天接受钱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意见和建议因为还在收集阶段,暂不公开,但接下来会逐条分析、梳理。
“对一些大家有共识的建议,或是对部分条款有更合适的表述,我们将酌情吸纳进正式文件中。”这位负责人透露,《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会在近期正式发布。
教育部
浙江减负33条
将进一步完善
虽说“减负”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但自从《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上周发布以来,“减负”再度引起社会热议。关注此事的不只有浙江家长,还有江苏家长,一篇《南京家长已疯》持续刷屏。
如何看待各地减负措施?
在5日举行的教育部通气会上,基础教育司副司长俞伟跃表示,主要是对减负督查工作理解不准确,执行简单化引起了社会和一些家长的误解,南京相关方面已经回复。而浙江减负33条是面向社会的征求意见稿,背后的目的是根据社会大众的反映和实际感受,进一步完善,不是最后的执行结果。作业时间的规定实际上其出发点是为了保证学生的睡眠时间。
他强调,减负是一个综合复杂的工程,政府、社会、学校等多方都有责任。
推进减负工作必须保持定力,遵循规律,综合考虑各方的诉求,有增有减,把握好度。也就是说,不能简单通过缩短在校时间,减少作业量,降低课业难度等方式来实现减负,而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观,有增有减,减去强化训练、应试刷题、校外超前超标等不合理负担。
同时,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深化中高考改革,强化素质教育导向,解决好指挥棒的问题。
省教育厅
减作业、减补习、减刷题
增睡眠、增运动、增实践
浙江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昨天再三向钱报记者表示:“此次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的基调,是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保护孩子们的身心健康。”
中小学生学业负担主要是由学校带来的学习任务、成绩排名、心理负担和家长附加的如作业、家教、补习班等学习活动以及社会生活环境给学生造成的压力。目前来看,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主要来自于校外。如今的“减负”,主要是解决校内减负、校外增负和老师减负、家长增负的问题,之前引发热议的正是这个问题。
当前,一些区域存在的中小学生作业多、培训多、竞赛多、睡眠少、锻炼少、实践少,培训机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中小学学科考试频率过高、试题过难,中小学校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等加重中小学生学业负担的现象,是学校、家庭、社会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深层原因是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五唯”观念的根深蒂固,是升学观、就业观、录用观的扭曲及来自社会压力、家长焦虑的层层传导。
要改变现状,出台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只是第一步。接下来,浙江省预备着力形成新的减负治理机制,打好减负组合拳——从校内抓减负向校内校外协同联动抓减负转变;从教育系统单兵作战抓减负,向学校与家庭联动、学校与社会联动、多部门联动抓减负转变。在内容上,重点要实现“三减三增”,即减作业、增睡眠,减补习、增运动,减刷题、增实践;在领域上,重点要治理校外培训、竞赛、招生等违规行为;在学段上,重点要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过重问题;在根源上重点要深化考试评价改革,树立包容就业观,纠正片面的教育政绩观。
同时,建立减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教育厅为召集单位,成员由各联合发文部门有关领导组成;明确相关部门减负工作职责;组建减负工作专家指导团队;建立区域基础教育生态监测发布制度,主要通过区域基础教育生态指数,检验和评价全省及区域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情况和减负成效。从2020年开始,每年对区域基础教育生态情况进行监测评价,监测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县(市、区)教育现代化水平监测指标。
加大违规查处和失责问责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民办中小学校在招生、校外培训、竞赛组织等方面出现违规行为的,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查处,并按情节轻重相应核减次年招生计划数。培训机构、竞赛组织机构等发生违规行为的,由属地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涉及违法的,追究法律责任。
希望通过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记者 沈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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