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普遍建立预约诊疗制度,提供门诊分时段预约、住院预约和择期手术预约,其中分时段预约精确到30分钟。《通知》明确,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建立门诊和住院患者服务中心,整合患者服务各项功能,为患者提供一站式的预约、分诊、结算、随访等服务,并逐步建立线上患者服务中心。
《通知》强调,大力推动互联网诊疗与互联网医院发展,各地要加快建立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优先建设具备监管和服务功能的平台,推动远程医疗服务常态化。医院要进一步建设完善医院互联网平台,打通线上线下服务,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积极联合社会力量开展药品配送等服务,不断丰富线上服务内涵。同时,医院要高度重视信息和网络安全,构建与智慧医院相匹配的网站安全、系统稳定、数据安全等安全体系,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中患者隐私保护。
《通知》指出,建立医疗、服务、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系统。鼓励二级以上医院以《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为指导,构建患者智慧服务体系,开展医院智慧服务应用评价工作。推广面向患者端的医疗数据共享应用,推广手术机器人、手术导航定位等智能医疗设备研制与应用,推动疾病诊断、治疗、康复和照护等智能辅助系统应用。推进医院内部信息系统集成整合,推进医疗数据统一管理应用,探索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的数据融合应用,推动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数据共享,促进居民健康信息从纸质过渡到电子化。(首席记者姚常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