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卫计委联合市发改委、教委、经信委、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金融局、残联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北京市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每千名常住人口将有0.5张康复护理床位,一名医师将负责六至七张康复床位,一名康复治疗师负责三至四张床位,一名护士负责三至四张床位。
本市将构建以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组成的连续性康复医疗服务体系。为整合优化康复医疗服务资源,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将转型为康复医疗机构,或者将部分治疗床位转换为康复床位。综合医院、康复医院、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之间要做到顺畅转诊,并探索利用医保支付手段促进双向转诊,以及提供满足社区、家庭康复的服务模式。本市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康复医疗机构,鼓励康复治疗师设置独立的康复医疗机构或独立执业。同时,按照不低于25%的资源配置标准为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疗机构预留审批空间。(记者汪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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