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慈善活动支出除了包括慈善组织直接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外,也包括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以及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
同时,规定明确了慈善组织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的列支原则、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的定义和范围,确定了慈善活动、其他业务活动、管理活动共同发生费用的分配原则,为慈善组织进行会计核算和信息公开提供了依据,为民政部门和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建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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