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者治港」关键靠落实。要改革香港选举、宣誓等方面的制度,为落实「爱国者治港」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要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为落实「爱国者治港」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大力破解香港深层次矛盾,切实促进人心回归,塑造爱国等新的核心价值,建立与「一国两制」相适应的主流意识形态,为落实「爱国者治港」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高敬德(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香港中华文化总会会长)
国家主席习近平近日强调,香港由乱及治的重大转折,再次昭示了一个深刻道理,那就是要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这是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事关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原则。只有做到「爱国者治港」,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才能得到有效落实,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才能得到有效维护,各种深层次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香港才能实现长治久安,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习近平主席对「爱国者治港」「两个事关」、「四个才能」的重要论述,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是对「一国两制」思想的最新发展,也是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的重要遵循。香港特区需要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确保「爱国者治港」落到实处。
创造「爱国者治港」的制度环境
在「一国两制」之下,包括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等在内的治港者,肩负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香港基本法的重任,承担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职责。爱国是对治港者主体的基本政治要求。
要尽快改革相关制度,创造「爱国爱港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的制度环境,有效落实中央对特区的全面管治权,有效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香港宪制秩序,绝对不能让「反中乱港者」进入特区管治架构,还要把已经混进特区管治架构的「反中乱港者」坚决、彻底地清理出去。
最直接的是改革特区选举制度、宣誓制度。行政长官选举、立法会选举、区议会选举等重要选举制度的改革,都应遵循「爱国者治港」这一根本原则。要儘快完成基本法第104条的本地立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宣誓效忠制度,明确区议员和选举委员会委员应被视为公职人员并按香港国安法宣誓。要进一步推进公务员宣誓工作,深化公务员制度改革,确保公务员队伍这一治港的基本力量效忠香港和国家。要确保司法人员这一重要的治港者主体符合「爱国者治港」的要求,司法制度改革不能回避,司法人员推荐任命制度尤其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和终审法院法官的推荐任命制度尤应加快改革。
带有准管治机构色彩、实际掌握公权力的重要公营机构和咨询组织,亦需推进改革。间接相关的还有教育制度等重要领域的改革。
创造「爱国者治港」的法治环境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香港国安法,就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的资格问题做出决定,包括以前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释法,将「爱国爱港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的政治规矩变为法律规范。预计,全国人大常委会仍将在香港选举制度改革等方面继续发挥立法主导作用,为落实「爱国者治港」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徒法不足以自行,重要的是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香港国安法,严惩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四类犯罪分子。未来两年香港面临立法会选举、行政长官选举等连串重要选举,特区政府需要在选举资格确认、宣誓等各个环节严格执法,包括严格执行将要完成的基本法第104条本地立法,确保「反中乱港者出局」。公正司法对确保「爱国者治港」至关重要。司法机构在审理涉及香港国安法、选举和宣誓等方面的案件时要格外慎重,要依法惩处任何不尊重宪法和基本法、挑战特区宪制秩序的违法行为,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宪法、基本法确立的香港宪制秩序,彰显法治原则和公平正义。
创造「爱国者治港」的社会环境
创造「爱国者治港」的社会环境,必须大力破解香港深层次矛盾。要尽快解决贫富差距悬殊、安居难、产业结构单一等老大难问题,拓宽青年向上流动渠道,促进人心回归。持续一年多的疫情使香港面临回归后最严峻的经济民生困境,要把尽快实现病例「清零」作为头等大事抓好。
创造「爱国者治港」的社会环境,必须建立与「一国两制」相适应的主流意识形态,包括将「爱国」塑造为香港新的核心价值。爱国不是抽象的。尊重和维护「一国」,就必须坚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必须拥护宪法所确定的国家根本制度,认同国家主体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认同中国共产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中的领导地位。
要加强香港教育和青年工作,把培养青年政治人才作为战略任务抓紧抓好,使「爱国者治港」根基深厚,「一国两制」事业后继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