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简体 | 繁体 注册 | 登录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房产 >

一小区俩业委会 业主该听谁

时间:2021-05-24 10:50来源:北京日报

  石景山区八角街道景阳东街第三社区居委会西引力小区最近出了件蹊跷事儿:业主们选的业委会尚未到期,没撤销也没罢免,还在正常工作,公章也处于正常保存和使用中,可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又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选出一个新业委会,并发声明称公章遗失,从而刻了新公章,还用新公章去当地法院撤诉了本来由原业委会提起的多件行政诉讼案。

  一个小区怎么会同时出现两个业委会,业主们到底该听谁的?记者前往该小区探访调查。

  质疑

  “业委会还在任期,街道办为啥又选了新的?”

  “我们一票一票选出来的业委会还在任期,街道办怎么又选了一个新业委会?”“刚才居委会打电话问要不要换物业,我们本来就一直在换前期物业,物业也发公告要撤场,新物业等交接,怎么现在又问换不换?”最近,西引力小区不少业主反映遇到了麻烦事儿——一个小区俩业委会,大家不知道该听谁的。

  西引力小区位于石景山区京原路甲5号,小区并不大,3栋住宅楼半围合布局,一共800余户、约3000名居民。5月14日,记者来到该小区了解具体情况。

  听说记者来了,不少业主围上来,反映自己被小区业委会和换物业的事儿整得直犯晕:“现在的业委会是我们一票一票扫楼选出来的,今年8月才到期,居委会和街道办怎么又组织大家选了新业委会?”“居委会利用换门禁办刷脸的机会让大家投票选举,我也不清楚该怎么办。一共8名候选人,让选7名,我就从上到下挨着打‘√’。”“新业委会成员都是公职人员,有几位还在街道办工作,他们平时应该很忙,有时间为业主服务吗?”“该业委会张罗的事儿,现在都是居委会在张罗,是居委会打电话问是否换物业,居委会为啥管咱们这么多事儿?”

  针对居委会、街道办组织选举新业委会一事,也有业主在微信群内质疑居委会、街道办的投票安排:“一名新住户说,他去居委会办门禁卡刷脸识别,居委会要他先投票,这名住户说‘这些人是干什么的呀,我们也不认识,又担心不投票不给办门禁’。”“虽然选举是差额,但大家都是从上到下打‘√’,所以最后一名候选人得票最少,工作单位在街道办或其他单位的7人都得了400多票,就最后这名居委会工作人员160多票。”“为什么不能到现场见证计票、唱票?”在“西引力A2居民群”内,有业主就候选人一事质疑居委会负责人:“这8名候选人不露真容,业主们都不了解,凭什么投票给他们,业委会应该是我们业主的代表啊。”

  查看该小区新业委会候选人名单,确实一共8人,除一人为八角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且已退休外,其余均在八角街道办及其他单位任公职。除最后一名在景阳东街第三社区工作的候选人落选外,其余7人均当选进入业委会。

  调查1

  原业委会成员补选后

  街道办一直未予备案

  记者联系该小区原业委会主任王翠云了解情况,她称自己也很无奈。王翠云拿出刻有“北京市石景山区西引力小区业主委员会1101070100368”及“红五星”图案的公章,“你看,公章一直在我手里,可街道办还发声明说公章遗失,安排居委会登报声明后,刻了新公章。”王翠云称,自小区成立业主大会,2015年选举业委会以来,业委会一直在正常履职,“首届业委会主任2016年辞职后,我们及时补选了业委会成员,也一直在积极履职,疫情期间还安排楼长及业主志愿者在大门值勤。从2016年至今,业委会多次向街道办申请备案,但街道办一直拒绝备案,还同居委会一起召开临时业主大会选了新业委会,刻了新公章,还把我们在法院提起的几件行政诉讼案都撤诉了。”

  5月21日上午,就业主们的相关质疑,记者联系景阳东街第三社区居委会,一相关负责人回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

  该负责人称,居委会和街道办之所以重新组织选举新业委会,原因是原业委会成员不足半数,根据2020年5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业委会成员不足半数,社区、街道可重新组织选举业委会,“西引力小区原业委会共有5人,其中有两名业委会成员因卖房、工作忙而辞职,已不足该小区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规定的7人,所以居委会和街道办才组织了重新选举。”

  对此,王翠云则反驳称,有关业委会选举及成员补选,小区一共召开过3次业主大会:2015年7月11日,小区首次业主大会召开,在议事规则中就写明了业委会正式成员为5人,候补委员若干。“该届业委会街道办还给予了备案,业委会正式委员也是5人,我们也一直按5人计算。”

  王翠云介绍,2016年因业委会主任辞职,当年9月小区便召开业主大会,重新补选了一名正式委员、两名候补委员,“我们就该次选举结果申请备案,遭到街道办拒绝。如果街道办要求业委会成员为7人,我们当时就会补足人数。”

  记者了解到,在街道办尚未备案的情况下,2017年9月,该小区又召开业主大会,重新表决了2016年业主大会议题,修改议事规则,将业委会正式成员人数定为7人,同时也补选新成员进入业委会,“这样,我们业委会成员已足7人,可街道办仍未给予备案。”王翠云称。

  至于一直未给予备案的原因,居委会一负责人回应,该小区业主大会的召开在操作方面存在程序性错误,“当时街道办发函,建议业主大会暂停召开,可业委会没听,继续召开并补选新成员,没被街道办承认,街道办就一直没给其备案。”

  5月21日,八角街道办一负责人回应,街道办没说公章遗失,其需领导授权才接受采访。截至记者发稿,也未获得街道办回应。

  记者了解到,为获街道办备案,西引力业委会曾向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多起行政诉讼。其中,2018年,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责令八角街道办对西引力小区业委会于2017年11月20日提交的《业主委员会变更备案单》及《备案事项变更单》依法履行处理答复的法定职责;2019年,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认定,街道办在2019年6月3日作出的《关于对西引力小区第三次业主大会决议不予备案的决定》违法。

  调查2

  新业委会产生后

  原业委会怎么办

  记者获悉,2020年底,居委会及街道办在西引力小区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组织业主投票,选出新业委会。

  新业委会产生后,又该如何对待小区原业委会?居委会相关负责人回应:“原业委会属于自动解散,等于是自我消亡。”

  记者查询相关材料发现,今年2月4日,八角街道曾发出声明,称该小区业委会原编号为“1101070100368”的公章遗失,现已作废,“自登报之日起失效。自登报之日起,任何形式加盖原公章的公文、合同及文字材料,我单位概不认可,特此声明。”

  “其实公章并没有遗失,当时我们居委会书记向原业委会要公章,他们不给,没有办法,我们才登报声明,并刻了新公章。”该负责人称,目前,新公章和老公章编号不一致,业主要认清新公章,而老公章和原业委会一样,也应是自然失效了。

  至于有业主担心新业委会成员均为公职人员,其中还有人就在八角街道办上班,是否有时间为业主提供服务、是否应该回避等问题,该负责人称,“当选的新业委会成员中,有一名原为八角街道办副主任,其已退休;一人仍在八角街道办任职,在职的公职人员从能力、精力上,更有利于为业主提供服务。”

  业主反映,新业委会产生后,其成员尚未和业主们见面,居委会就电话询问业主是否要换物业。记者了解到,此前,该小区原业委会选出后,因前期物业一直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小区内停车收费也未经业主同意,业委会开始向石景山区住建委、八角街道办和居委会求助,“都说管不了,没有执法权。”王翠云称,为执行业主大会决议,业委会开始筹备换物业,“前期物业也发公告要撤出,业主们也选聘了新物业,可新物业最终未能进场交接。不知此次居委会要怎么换。”

  对此,居委会一负责人透露,小区已书面召开业主大会征求业主意见,“这个周末我们将开票,看大家投票结果,再决定是否换物业。”

  专家分析

  行使行政权力必须谨慎

  就西引力小区业主们的困惑,社区治理专家陈凤山认为,居委会及街道办重新组织选举业委会的行为已涉嫌违法。

  他说,《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大会相关决议是由全体业主投票确定,其行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便已具备法律效力,“如果街道办认为其行为违法,可以依法撤销业主大会决议,但是,目前看该街道办并未撤销该小区原来的业主大会决议,也没有业主去法院起诉撤销业主大会决议,那么,业主大会决议实际上一直是生效的。业委会自业主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便具有法律效力,至于说原业委会因人数不足便自然消亡,这只是行政部门单方意思表示或解释,从法理上站不住脚。”

  关于原业委会一直未能获街道办备案等问题,陈凤山称,业委会的选举及补选,并不因街道办是否给予备案而有效或无效,其是依业主大会决议公告而生效,“因为这并非一个行政许可。如果街道办认为该小区业主大会决议及业委会选举结果违法,可以将其撤销。街道办不给备案,也不予撤销,而是直接越过这个程序,组织选举新业委会,这也违反了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等相关法律规定,业委会属于非法人组织,业主大会作出的决议,选举产生的业委会,一经公告即为成立,民事法律行为也自成立时生效。“作为行政机关,街道办在对行政相对人行使权力的时候,对于居民自治,尤其涉及居民自治领域,一定要严守底线,慎之又慎,否则不仅会对居民权利、行政相对人权利造成伤害,还会对政府的公信力造成损害。”陈凤山说。本报记者 张淑玲

(责任编辑:永吉)
------分隔线----------------------------

人民在线新媒体| 人民在线杂志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法律顾问 | 人员查询

人民在线新媒体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主办:人民在线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4号楼(国务院国资委商业机关办公大楼) 香港湾仔骆克道315-321号骆基中心23楼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36689号-1 京公安网备11010502022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