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向北京、上海、海南、深圳4地首批13家外资企业发放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试点批复。相关企业按照批复内容,可开展互联网接入、信息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底,我国已有超过2400家外商投资电信企业,较去年同期增长30%。此次获得经营试点批复的13家外商投资企业,其母公司多为知名跨国企业,开展相关业务后将为我国消费者带来更加多元的电信服务和产品,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升电信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数字生活需求。
近年来,我国电信业积极与国际接轨,参与国际标准和规则的制定,加强与国际电信组织的合作与交流。通过吸引外资“引进来”和推动本土企业“走出去”,我国电信业在国际化布局和全球连接程度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赛迪研究院政策法规研究所所长彭健分析,随着外资企业进入增值电信业务更多领域,将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和更多的选择。通过扩大对外开放,我国电信业将吸引更多外商投资,为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
据介绍,我国电信业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承诺开放10项增值电信业务中的4项,现已主动拓宽至8项,并取消了其中4项的外资股比限制,电信业务开放范围稳步扩大。从2013年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对外开放试点,到2018年将政策复制到所有自贸试验区,开放试点地域范围不断拓展。
此次四地结合自身发展定位和资源禀赋,差异化、有步骤地实施试点对外开放工作。“通过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可以充分发挥四地体制机制优势,率先在电信领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对外开放经验,将制度型开放不断推向深入。”彭健说。
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四地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外资企业对我国电信业务市场投资意愿进一步增强。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政策宣贯辅导,优化服务管理,指导企业依法进行增值电信业务试点批复申请。此次批复发放,是我国信息通信业对外开放取得的又一标志性成果,既是我国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重要实践,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制度型开放的重要举措。
该负责人表示,工信部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推动电信领域对外开放,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加入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开放经营试点,探索更多新业态,激发市场活力,助力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专家建议,应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电信业对外开放的法律法规,明确外资企业的准入条件、经营范围和监管要求,为电信业对外开放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简化外资企业在电信领域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提升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便利性。
电信业扩大对外资开放试点,不是简单在电信业市场“分蛋糕”,更重要的是把“蛋糕”做大。“当前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技术正在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应鼓励外资企业在试点开放的电信业务领域积极探索跨界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与中国企业一起不断做大电信业增量市场,形成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生态。”彭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