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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重磅发声 促民企发展政策加快落地

时间:2023-07-21 09:48来源: 证券日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7月19日发布。7月2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晓兰、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安立佳介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有关情况。

  李春临表示,本次出台的《意见》共提出了八个方面31条举措,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相信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民营经济必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舞台和更加光明的发展前景。

破除隐性壁垒

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有不少民营企业反映,一些地方在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等方面对民营企业设置了不合理的限制和隐性壁垒,民营企业受到了不平等待遇,不仅影响了当地的营商环境和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也影响到了扩大民间投资、阻碍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李春临表示,围绕解决这一问题,《意见》专门就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出了针对性的举措。

  一是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的回应机制。

  二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的政策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强化反垄断执法,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许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定期推出市场干预行为负面清单,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

  三是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将承诺和履约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发挥信用激励机制的作用,提升信用良好企业的获得感。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是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鼓励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推动修订《企业破产法》并完善配套制度,优化个体工商户转企业相关政策,降低转换成本。

稳预期强信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预期稳信心足,民营企业才能够安心谋发展。”安立佳表示,《意见》提出,用务实举措稳定人心、鼓舞人心、凝聚人心。今年,全国工商联将“稳预期、强信心”作为全年工作的一项重点,通过深入细致地做好引导和服务工作,切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谈及具体做法时,安立佳表示,一是加强思想引导,帮助民营企业家形成正确认识。二是做好依法保护,以推动法治建设的实际进展和成效切实改善预期。全国工商联将不断完善工商联法律服务体系,继续推动清理和修订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持续跟踪推动有关立法进展,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三是做好沟通协商,努力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依托工商联打造政企沟通协商平台,推动实现政企沟通协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轻装上阵、专心发展。四是做好正面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尊商重商的良好氛围。将加大对优秀民营企业家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同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对民营企业恶意造谣抹黑等行为,推动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舆论环境。

  李春临表示,要实现民营经济长期高质量发展,一方面要为民营经济创造法治化的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的权益;另一方面,民营企业自身也要不断改革、积极创新、规范经营、练好内功。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企业中99%左右是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是创新的生力军,专精特新企业是创新的排头兵,创新能力足、活力强、领域广、专业深。”徐晓兰表示,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坚持创新引领,着力推动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一是示范引领促进规模质量双提升。已开展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小巨人”企业规模进一步壮大,质量进一步提升。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持续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壮大优质中小企业群体,擦亮专精特新金字招牌。二是融通带动形成协同创新合力。通过揭榜发榜等形式,搭建大企业、高校院所与中小微企业间协同创新平台,实现供给与需求、技术与市场的深度对接,营造“大河有水小河满,小河有水大河满”的良好发展生态。三是创新赋能提升综合发展优势。深入开展“三赋”全国行活动,举办“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汇聚更多创新资源,赋能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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