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送上发展“大礼包”。
两份意见各提出三十条金融改革创新举措,涵盖民生金融、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现代金融产业发展、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加强金融监管合作等方面。
对此,广西大学副校长、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有助于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增强金融服务便利,发展现代金融产业,促进跨境监管协同,推进高质量的金融开放,进而通过抓住金融这个“牛鼻子”发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允许证券业金融机构
在香港开展直接融资
《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电子围网系统和跨境金融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合作区与澳门金融服务一体化初步实现,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金融环境初步形成,助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现代金融产业集聚发展,在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投融资汇兑便利化、金融业对外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
该意见从六方面提出共计三十条具体举措,包括打造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金融环境、促进合作区与澳门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发展助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现代金融产业、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加强金融监管合作等。
在促进合作区与澳门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该意见提出合作区金融业面向澳门高度开放,包括充分发挥澳门对接葡语国家的窗口作用,支持合作区打造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等;加强合作区与澳门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包括稳步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不断丰富合作区与澳门居民投资对方金融产品的渠道等;探索构建电子围网系统,包括制定电子围网跨境资金流动政策,优化跨境资金清算渠道,探索跨境资金自由流动途径等;完善账户管理体系。
《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建立健全以金融业扩大开放、人民币国际化为重点的政策体系和管理体制,基本实现与香港金融市场高水平互联互通,金融风险监测、防范和化解体系更加完善,金融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彰显。其亦从六方面提出三十条具体举措,包括深化深港金融合作、深化深港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发展特色金融产业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深化深港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该意见明确,允许证券业金融机构在香港开展直接融资。允许前海合作区内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通过境外上市等跨境融资方式补充资本金。支持前海合作区内企业依法利用香港(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或有限合伙基金等)平台进行融资及开拓海外业务,以及利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将优质地产及基础设施项目在香港上市及进行融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探索前海合作区内期货公司在特定品种业务上为境外子公司提供跨境担保、增信支持、内保外贷等。支持前海合作区内基金公司积极参与交易所买卖基金(ETF)互挂及内地与香港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互认。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举措属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范围内的金融创新,对盘活粤港澳大湾区资产及提高投资效率有积极意义。
“在该政策支持下,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将更好地推进服务中国实体经济的金融创新。”田利辉也表示。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正当时”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构建我国改革开放新格局有着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珠海横琴、深圳前海是推动粤港澳合作发展的重大平台,做好金融支持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其在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合作中的试验示范作用。
陈雳认为,央行等五部门发布的两份意见,将有利于整合金融资源,为区域构建立体金融服务体系,为合作区建设提供更为全面的金融支持,促进合作区建设进一步提速,促进区域经济多元化发展,加速粤港澳经济融合,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一体化发展。
仲量联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部主管庞溟也认为,在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坚持合作互利共赢、坚持市场化导向、坚持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原则之下,有关地区和部门既以金融支持两区建设,又以两区建设推动金融改革、开放、产业升级。这既是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必然要求,又是整个国家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
陈雳进一步表示,上述意见也将进一步深化我国资本市场开放,强化跨境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包括加强与港澳离岸金融市场的联系、人民币跨境结算、跨境投融资等。随着合作区建设的推进与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化,预计国内国际金融市场循环将进一步畅通,带动我国金融市场不断成熟,更好助力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