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简体 | 繁体 注册 | 登录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 >

年内27家公司主动撤销上市申请 “一查就撤”现象究竟藏着什么问题

时间:2023-02-15 14:48来源: 证券日报

  2月13日,昱章电气科创板IPO申请终止。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今年以来,A股已有29家公司上市申请终止,其中27家为主动撤回,2家为审核不通过。主动撤单企业中,2家此前被抽中现场检查。

  接受采访的专家表示,全面注册制改革背景下,监管部门需协同联动,加强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信披违规、未勤勉尽责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减少、杜绝“带病闯关”行为。

“一查就撤”引热议

发行人、中介机构存侥幸心理

  上述27家主动撤单的企业中,拟在科创板上市的有4家,拟在创业板上市的有14家,拟在北交所上市的有2家,拟在沪深主板上市的有7家。

  中航基金首席经济学家邓海清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今年情况来看,企业主动撤单的原因主要有四种:经营业绩偏离预期,或可持续经营能力存疑;科技创新属性不足,不符合申报板块定位;合规性存在问题;信息披露不够真实、准确、完整,或企业财务报表、收入确认存在问题等。

  此外,深交所主板和创业板分别有1家企业IPO上会被否,主要集中在财务问题以及板块定位。如卓海科技创业板IPO上市被否,创业板上市委会议审议认为,发行人未能结合行业情况充分说明其“三创四新”特征,不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对是否存在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解释不充分,不符合相关规定。

  近日,科都电气主动撤回创业板IPO,再次引起市场对“一查就撤”的热议。去年10月份,证监会发布2022年第四批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抽签情况,科都电气、大成精密和博涛智能3家企业被抽到。其中,大成精密和博涛智能于去年11月份先后撤回IPO申请,科都电气今年2月份撤回申请,3家被抽中的首发企业“全军覆没”。

  另外,今年1月6日,证监会发布2023年第一批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抽签情况,羊绒世家等5家企业被抽到。证监会网站最新信息显示,羊绒世家已经于2月6日撤回深交所主板IPO申请。

  市场人士认为,“一查就撤”既有发行人“带病闯关”的心态,存在侥幸心理,也有中介机构把关不严、执业质量不高的问题。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查就撤”的背后,不排除部分项目存在“带病申报”的情况,同时,中介机构的核查把关意识和执业质量均有待提高。

  中原证券策略分析师周建华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查就撤”反映出拟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均存有侥幸心理,保荐机构在质量控制上把关不严。

  “‘一查就撤’表明部分发行人、中介机构未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责任,没有从合法合规、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存在弄虚作假、信披违规等风险。”邓海清表示,这背后是部分拟上市企业态度不端正,不从提高自身经营业绩和科技创新能力出发,抱着弄虚作假的侥幸心理;或者是投行、律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不高,对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甚至协助粉饰、掩饰。

监管协同联动

让问题企业“知难而退”

  据证监会网站以及三大证券交易所数据统计,截至2月14日,目前IPO信息披露的排队企业共计846家。其中,沪深主板289家,创业板329家,排队企业数量最多,科创板排队企业为152家;北交所排队企业有76家。

  全面注册制改革已经启动,证监会表示,坚持“申报即担责”原则,压实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责任。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加强能力建设。

  谈及如何进一步压实发行人、中介机构责任,常春林表示,在全面注册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需要现场检查、现场督导等方式形成监管协同联动,让有问题的企业“知难而退”,对未切实担责的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及时亮明监管态度,并形成监管威慑。

  值得关注的是,去年多家企业IPO撤单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都曾收到监管罚单。

  邓海清认为,优化A股上市公司结构,净化市场生态,需从上市、信披、退市等方面共同发力。在上市审核过程中,交易所需对企业的业绩真实性、企业属性把好关,防止差公司“鱼目混珠”;提高对发行人、中介机构财务造假、未勤勉尽责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在上市后的信披阶段,督促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地披露重大经营信息。对于信披违规、经营业绩变脸、企业属性“变质”的公司,按规定执行退市处理,还应倒查此前上市过程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隐瞒舞弊等行为。

(责任编辑:永吉)
------分隔线----------------------------

人民在线新媒体| 人民在线杂志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法律顾问 | 人员查询

人民在线新媒体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主办:人民在线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4号楼(国务院国资委商业机关办公大楼) 香港湾仔骆克道315-321号骆基中心23楼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36689号-1 京公安网备11010502022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