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简体 | 繁体 注册 | 登录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 >

各大银行持续加速清退“睡眠信用卡”

时间:2022-11-17 11:05来源:北京青年报

各大银行持续加速清退“睡眠信用卡”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已有二十余家银行出手清理 用户可一键查询自己的持卡数量

  越来越多银行开始着手对睡眠信用卡进行清理。日前,北京银行和民生银行等银行相继发布公告,对睡眠卡或处于非正常状态的信用卡进行销卡、冻结等处理。除了长期不用的睡眠卡,超量信用卡也在银行清理范围内。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已有二十余家银行出手清理睡眠卡或超量信用卡,商业银行对信用卡的管控明显提速。

多家银行公告清理 “睡眠卡”

  11月10日,民生银行发布《关于开展睡眠卡及长期不动户账户安全管理的公告》。自2022年12月26日起,该行将对睡眠卡及长期不动户陆续开展账户安全管理工作。管控范围包括三类信用卡:一是信用卡已激活但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未使用,且账户余额小于人民币10元(或等值外币)的长期不动信用卡账户;二是信用卡已激活但超过18个月未使用的睡眠卡;三是通过网络申请方式申请民生信用卡且超过6个月未完整提交申请资料的信用卡。

  民生银行表示,将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信用卡账户或卡片纳入账户安全管理范围,分阶段进行信用卡账户或卡片冻结。

  本月北京银行也发布《关于清理个人信用卡卡片的公告》。根据公告,北京银行将定期对客户名下非正常状态且连续18个月以上未发生交易的信用卡,或已过期信用卡进行统一销卡处理。如账户下卡片均已销卡,且账户无欠款、无溢缴款,还将对客户名下的信用卡账户进行销户处理。

  此前,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银行也都先后发布公告对长期不动的睡眠信用卡进行限制甚至销户。

同一客户持卡数量设置上限

  除了停用长期睡眠卡,越来越多的银行宣布着手清理超量信用卡,对同一客户持有的信用卡数量进行更严格的限制。

  今年2月份,民生银行信用卡就宣布,自2022年4月7日起,民生信用卡主卡持卡人本人名下所持民生信用卡主卡数量最高上限为20张,名下所有信用卡账户内附属卡数量上限为10张。同一张主卡可申请附属卡的数量上限为8张。超过持卡数量限制规则的信用卡将无法正常使用。

  10月27日,兴业银行发布公告,要求同一客户在该行新开立信用卡账户时,持有该行当前状态正常的信用卡总数量不能超过6个。

  10月25日,招商银行发布公告,要求同一持卡人在招商银行持有的信用卡主卡及附属卡有效卡数量总计不超过20张(含20张),持卡人名下持有的主卡有效卡数量不超过10张(含10张),且由其承债的附属卡有效卡数量不超过10张(含10张)。

未来动态调降睡眠卡比例标准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二季度末,全国共开立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 8.07 亿张,而2016年这一数据还只有4.6亿张。信用卡产业的高速发展对拉动经济、提升消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暴露出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今年半年报显示,各大银行信用卡的发卡量、信贷余额、交易规模等核心指标仅有个位数增长,不少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已停滞不前,甚至出现负增长。

  今年7月7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该文件要求银行不得直接或间接以发卡量、客户数量、市场占有率或市场排名等作为单一或主要考核指标。强化睡眠信用卡动态监测管理,连续18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20%,附加政策功能的信用卡除外。超过该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据了解,未来银保监会还将动态调降长期睡眠信用卡比例限制标准,不断督促行业将睡眠卡比例降至更低水平。

信用卡业务需向精细化模式转变

  信用卡资深研究专家董峥指出,银行要想降低睡眠卡比例,只有两种方式。其一是唤醒睡眠卡。通过权益设计为一些办卡后未开卡激活或开卡后成为睡眠卡的用户提供相应礼品,吸引这批用户开卡或唤醒使用。但这种方式效果较差,对正常用卡的用户也不公平。其二就是越来越多银行现在采取的办法:主动销卡。这种办法效率较高。

  董峥强调,对于很多发卡银行来说,新规的实施是一场“倒逼”式变革。信用卡业务需要从靠增量发展的粗放式经营模式向细分客群的精细化经营模式转变,银行的经营思想要从“重拉新,轻留存”向“重存量,要效益”转变。发卡银行与其止步观望,不如积极拥抱变革,依据自身的发展阶段、收入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重新制定信用卡业务定位,既要满足监管要求,又能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利用本次行业整体调整契机,逐步打造以高质量发展为主要导向的信用卡业务模式。(记者 程婕)

(责任编辑:永吉)
------分隔线----------------------------

人民在线新媒体| 人民在线杂志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法律顾问 | 人员查询

人民在线新媒体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主办:人民在线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4号楼(国务院国资委商业机关办公大楼) 香港湾仔骆克道315-321号骆基中心23楼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36689号-1 京公安网备11010502022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