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人民银行7月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重拳整顿信用卡市场乱象,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这意味着,信用卡领域将发生一系列重要监管变革,对信用卡机构的经营思路产生深远影响,并关乎每一位持卡人的切身利益——持卡人息费负担有望下行,而持卡人也不会再对外包催收机构信息“一无所知”,创新性的线上信用卡业务试点或将让开卡人得以远程面签。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降低客户息费负担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通知》吸收采纳了合理建议。比如,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在依法合规和有效覆盖风险前提下,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市场化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信用卡息费水平,持续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客户息费负担。
截至2021年末,我国有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8亿张,人均持有0.57张。但发卡量增速已逐年放缓。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分别同比增长16.73%、8.78%、4.26%和2.83%。
“我国信用卡行业发展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特征与风险。”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表示,信用卡业务发展已经进入存量经营阶段;信用卡业务潜在风险抬头,资产质量呈现较大压力;商业银行信用卡经营管理过度“经营指标化”;对消费者的保护有待加强。
曾刚表示,目前信用卡业务往往是各行投诉的“重灾区”,一方面和该业务客群广、交易量大有关,但另一方面因为价格信息不明确、关键要素不突出、催收管理不规范等情况,也造成了容易被客户投诉。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通知》坚持问题导向,从转变发展模式、治理过度授信、规范息费收取、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严格外部合作管理等多个方面,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
加强分期业务管理
关于信用卡分期业务,《通知》明确,分期业务期限不得超过5年。客户确需对预借现金业务申请分期还款的,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或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期限不得超过2年。
针对分期业务息费,《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在分期业务合同(协议)首页以明显方式展示分期业务可能产生的所有息费项目、年化利率水平和息费计算方式;向客户展示分期业务收取的资金使用成本时,应当统一采用利息形式。
曾刚表示,《通知》加强分期特别是现金业务管理:一方面,对于分期业务的审批、办理、计息计费、信息披露等均提出明确要求,规范分期业务的办理过程;另一方面,对于目前属于行业焦点的现金类分期业务,以监管规则的方式明确了“5万”上限和“2年”期限,同时强调了资金流向监测。
《通知》还对催收行为进行了规范。《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催收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催收行为,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
此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至少在本机构官方渠道统一公开委托催收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
“在实践中,很多银行采取了外包催收方式。”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明确,外包催收机构的不当行为和不良影响由商业银行承担主体责任。商业银行要持续提升自主催收能力,外包催收机构是补充和辅助。长期看,商业银行要降低对外包催收机构的依赖。
长期睡眠信用卡比例不得超过20%
近年来,部分银行在发展信用卡业务过程中,把发卡量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盲目追求规模效应和市场份额,导致了大量“睡眠卡”的产生。
针对这一问题,《通知》规定,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20%,超过该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
一家银行信用卡中心高管曾对记者表示,过去信用卡业务的策略是,先铺地盘再获客,然后去做经营,但现在这套策略行不通了。“20%”的新规定意味着银行要找到真正使用信用卡的人群,这对获客精准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记者从银保监会获悉,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很多银行已经对标相关要求开始行动。从交流情况看,长期睡眠卡比例的压降工作较有成效。
将试点线上信用卡业务
信用卡业务将迎来模式上的创新,线上信用卡有望在未来落地。
《通知》提出,将按照风险可控、稳妥有序原则,通过试点等方式探索线上信用卡业务等创新模式。
“将按照高质量发展导向,优先选择人民群众服务认可度、信任度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信访投诉要求落实到位,经营理念和风控合规审慎严格,各项整改工作达到监管指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试点。”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信息官高峰称,开展线上信用卡业务的关键环节在于远程面签。远程面签是提升客户体验、提升银行运营效率的有效手段。试点开展线上信用卡应做好目标客户的筛选、远程视频技术支持和线上业务流程的管控。
《通知》的过渡期为实施之日起2年,存量业务不符合《通知》规定的应当在过渡期内完成整改。涉及业务流程及系统改造的,须在6个月内完成,改造后新增业务须严格符合《通知》规定。(记者 张琼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