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9月1日讯(记者 畅帅帅) 非自愿退改机票不得收取退改费、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夫妻过户免征契税、鄂甘宁三省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9月起这些新规生效,影响居民的出行、教育、房子、钱包。
旅客非自愿退改机票不得收取退改费
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9月1日起实施。《规定》中提到,不再对行李尺寸、重量、免费行李额、逾重行李费、小动物运输等进行统一规定,承运人可根据企业经营特点自行制定相关标准并对外公布。
针对机票退改签问题,《规定》按照旅客“自愿”和“非自愿”两种情况,分别对不同情形下的客票变更与退票工作提出要求。明确旅客非自愿退票和因承运人原因导致旅客非自愿变更客票的,不得收取退票费和变更费。
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等免征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契税法》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增加对非营利性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免征契税等规定。
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校不得举办民办校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
《条例》指出,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不得影响公办学校教学活动,不得仅以品牌输出方式参与办学,并应当经其主管部门批准。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不得以管理费等方式取得或者变相取得办学收益。
学校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向学生提供有偿课程
教育部公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9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定》明确,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按照要求开齐开足课程、选用教材和教学辅助资料。学校开发的校本课程或者引进的课程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向学生提供有偿的课程或者课程辅导。
《规定》将防治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纳入专项保护,要求学校应当落实法律规定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和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专项制度,并明确禁止教职工与学生谈恋爱等行为“红线”。此外,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等学业信息,学校应当便利学生本人和家长知晓,但不得公开,不得宣传升学情况。
北京等28个城市推行机动车“电子驾照”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扩大改革措施覆盖面,经部分省市试点推行,9月1日起,驾驶证电子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交管12123” 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等4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便利措施将在全国分批推行。
第一批推广应用驾驶证电子化城市包括:北京、天津、石家庄、长春、大庆、上海、无锡、苏州、盐城、泰州、宁波、嘉兴、南昌、济南、青岛、长沙、广州、深圳、南宁、重庆、成都、绵阳、自贡、南充、贵阳、西安、银川、昆明。此后,将陆续在全国范围内分阶段实施。
石家庄等218个城市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经商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天津、太原、沈阳、上海等20个城市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基础上,北京、石家庄、济南等218个城市推广应用,其中,山西、广东、广西等10个省(区)全省推行。对二手车需要在异地交易的,实行二手车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实现二手车全国范围内跨省跨市异地交易登记,无需两地往返,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
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此外,《条例》指出,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高罚款可达1亿元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9月1日开始实施,法律进一步明确了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此次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对一些新问题作了针对性规定。比如,要求餐饮行业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八类高危行业领域,必须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保险机构须帮助企业查找风险隐患。此外,还新增了加大对从业人员关怀等方面的内容。
《安全生产法》明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应由应急管理部门按规定处以罚款,最高罚款可达一亿。
未经授权不得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施漏洞探测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实施非法侵入、干扰、破坏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活动,不得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未经国家网信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或者保护工作部门、运营者授权,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施漏洞探测、渗透性测试等可能影响或者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活动。对基础电信网络实施漏洞探测、渗透性测试等活动,应当事先向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报告。
《条例》指出要建立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并规定工作中获取的信息只能用于维护网络安全,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另外,《条例》对国家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作出规定,要求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和交叉重复检查,检查不得收费,不得要求被检查单位购买指定产品和服务。
违反国家核心数据管理制度最高罚款1000万元
我国关于数据安全首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9月1日起施行。
《数据安全法》规定,违反国家核心数据管理制度,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罚款,并根据情况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湖北、甘肃、宁夏三省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湖北省9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全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四档,依次为2010元、1800元、1650元、152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19.5元、18元、16.5元、15元。
9月1日起,宁夏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由每人每月1660元提高到1950元,二类区由每人每月1560元提高到1840元,三类区由每人每月1480元提高到1750元。分别提升290元、280元以及270元。
甘肃省新最低工资标准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一至四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820元、1770元、1720元、1670元,较原来标准每档分别增长200元,四档平均增长1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