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简体 | 繁体 注册 | 登录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 >

退市新规精准监管 沪市70余家公司“披星戴帽”

时间:2021-05-08 09:44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祁豆豆 ○编辑 邱江

  2020年度是退市新规实施“元年”。据统计,截至2021年4月30日,1876家沪市公司(含主板、科创板)通过年报、上市公告书等形式发布2020年业绩。其中,6家暂停上市公司均触及终止上市条件;39家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ST”);36家公司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即“ST”)。

  上海证券报记者注意到,退市新规中的新增指标成为上市公司“披星戴帽”的主要原因,由此基本圈定了一批缺乏主营业务甚至内控失效的“壳公司”,凸显新增指标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6家公司触发终止上市条件

  从具体指标来看,在39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沪市公司中,触及退市新规新增的“扣非净利润+营业收入”财务类组合指标的有23家;触及净资产为负指标的有9家;触及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指标的有10家;触及破产重整指标的有5家;同时触及两项及以上指标的公司有7家。

  在36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沪市公司中,触及新增的内控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指标的有21家;触及新增的最近三年扣非为负(孰低)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显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指标的有5家;触及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指标的有14家;触及连续三年业绩亏损指标(上市规则适用的过渡性安排)的有7家;同时触及两项及以上指标的公司有12家。

  在6家触发终止上市条件的暂停上市公司中,*ST航通于年初主动终止上市;*ST工新、*ST秋林已于3月披露年报后被终止上市;*ST富控和*ST信威的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年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触及三项终止上市条件;*ST鹏起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触及两项终止上市条件。

  新增退市指标精准锁定目标

  作为此次退市新规修订的一大亮点,新增的组合类财务退市指标代替单一指标,精准地将一批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壳公司”圈定出来。其强调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改革思路契合注册制的理念,以保障与“入口多元”相匹配的“出口畅通”,为常态化退市机制形成奠定了基础。

  从实践来看,组合类财务指标圈定的*ST公司,占了沪市新增*ST公司的近六成。这23家公司主营业务或早已失去市场竞争力,或长期处于停滞状态,多年来通过外部输血、出售资产等盈余管理手段苟延残喘。同时,这批公司常年亏损,约九成近三年扣非净利润持续为负,收入规模普遍较小;有13家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基本是明显缺乏持续经营能力的“壳公司”。

  在资本市场研究专家看来,新增的组合类财务指标通过多维刻画,有效识别出无持续经营能力的“壳公司”,使得一批长期没有主业、持续依靠政府补贴或突击构造收入的公司“浮出水面”。与此同时,主业正常但尚未开始盈利的企业,或因行业周期原因暂时亏损的企业不再面临股票退市风险。

  “进一步看其他‘披星戴帽’的群体,这些公司或缺乏持续经营能力,或是内部治理混乱,与指标设置初衷较为一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退市新规指标设计合理,具有较强的‘识劣’功能。”上述专家分析称。

  交易所对规避退市动真格

  退市新规威力尽显,离不开监管严格执行。据记者了解,对于可能存在营业收入扣除项的公司,上交所会事先采取措施,严防规避退市。同时,年报事后审核也在严把退市关的过程中释放出威慑力。

  4月下旬,*ST博信、香梨股份、览海医疗等公司纷纷进行风险提示,称经过确认和梳理,明确了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可能触及退市新规中“扣非净利润+营业收入”的退市风险警示指标,上述公司因此“戴帽”。

  ST南化则是经过上交所年报事后问询,最终确认营收扣除项,并调整营业收入。调整后,公司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营业收入金额为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921万元,由此触发“扣非净利润+营业收入”组合类财务退市指标,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由此可见,退市新规已开启高强度“探照灯”模式,令蓄意规避退市的上市公司无处遁形。有市场人士表示,退市新规的制定和执行,是市场共识不断凝聚和增强的过程,资本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将不断完善。在此背景下,上市公司扎实主业、规范治理才是正道。投资者也要尽快明确预期,警惕退市风险,若执意炒差、炒壳,必将自食苦果。

  需要注意的是,未按规定披露年报也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易见股份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0年度报告,现已停牌,若停牌2个月内仍未披露,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实施后2个月内仍未披露,将被直接终止上市。据悉,上交所已对其及时启动纪律处分程序,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永吉)
------分隔线----------------------------

人民在线新媒体| 人民在线杂志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法律顾问 | 人员查询

人民在线新媒体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主办:人民在线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4号楼(国务院国资委商业机关办公大楼) 香港湾仔骆克道315-321号骆基中心23楼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36689号-1 京公安网备11010502022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