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简体 | 繁体 注册 | 登录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 >

共享充电宝价格普涨或成“鸡肋”

时间:2021-03-09 11:39来源: 北京日报

       随着人们对手机的依赖与日俱增,充电宝已成刚需。记者注意到,巨头们跑马圈地格局明朗,共享充电宝的价格节节攀升,但服务质量却没追上涨价的步伐。

“充电线里流的是金子吗?”

       “才充了10分钟,就收了5块钱,如今共享充电宝都这么贵了。”市民韩先生最近使用共享充电宝之后有些震惊。在他印象里,共享充电宝还停留在前半小时免费、每小时1元钱的阶段。

       从事公关行业的李女士回忆,她近期在商场办活动临时借用了3小时的充电宝,竟然花了12元。“这要是每天租借1小时,10天就能买个新的了。”李女士一边向记者展示她的充电宝租借记录,一边无奈地说,“一个月花在充电宝上的钱都有小200了。”

       “这充电线流的不是电,是金子吧。”一位在“小电”充值了10多分钟被扣费十多元的消费者吐槽。甚至有人调侃道:“那些用共享充电宝的,在我眼里真是有钱人!”

       近日,记者来到北京多个商圈探访共享充电宝的收费情况,结果发现,相比于几年前推广期,共享充电宝价格普涨。大多数共享充电宝的计价规则已经从1小时计价改为半小时计价,免费期从原来的半小时内归还免费,降低到前6分钟、5分钟、甚至3分钟免费。价格也从之前的1元到1.5元每小时,增长到1.5元至2元每半小时,一些甚至涨价到3至5元每半小时。

“跑了俩小时才成功归还”

       共享充电宝虽然价格走高,但相关服务却未能跟上。有不少市民反映,充电宝归还后仍扣费、扣费后不弹出、找不到地方归还充电宝只能高价买下的现象时有发生。

       市民林先生告诉记者,上次在王府中环,准备归还共享充电宝时却发现,店内的充电宝卡槽已经放满,“走了同楼里几个有共享充电宝的店铺,要么不是同一品牌的充电宝柜,要么是归还卡槽已经放满,都没法归还。”

       由于担心一直产生计费,他打开共享充电宝小程序的地图,寻找可以归还的店铺。但却无法通过导航顺利找到,便只能将充电宝带回家。第二天,充电宝已经产生了几十元的计费,林先生索性选择花99元把这个旧的共享充电宝买了下来。另一位市民反映,由于共享充电宝平台显示的店铺信息不准确,他跑了两个小时才成功找到一处能归还充电宝的门店。

       也有部分共享充电宝平台开始解决这一痛点。在“怪兽充电”官方服务号上,记者查询附近门店时发现,每个门店都有“可还、可用”“即将无可用充电宝,请尽快前往”或“即将还满,还宝请尽快前往”的提示,但也有部分共享充电宝品牌的平台上仅显示简单的门店信息,没有详尽的归还提示信息。

“还是自备充电宝靠谱”

       除了归还困难,缺乏暂停机制、充电宝质量堪忧等问题也成为消费者吐槽的问题。

       市民刘先生上月在进电影院之前借了充电宝应急,电影开场后拿出充电宝使用时发现,借到的充电宝疑似损坏,根本充不上电。“联系在线客服给我暂停计费被拒绝了,只能等电影结束出去归还,两个小时的租金就这么白白浪费了。”

       不同品牌充电宝计费规则各自为政,同一品牌不同地段的充电宝收费规则也不相同。记者发现,位于维也纳酒店广安门店内的“怪兽充电”收费规则为前3分钟免费,每半小时收费2元,一小时4元。而位于中关村东升大厦内的“小电”收费规则是,前5分钟免费,2元一小时。同样是“小电”充电宝,在王府井东方广场的收费规则是前6分钟免费,每半小时收费1.5元;劲松电影院内的同品牌充电宝收费规则则是每半小时2元。

       “扫码使用的时候没有收费说明,使用不到1个小时竟然收费50元,搞不清楚是扣了预付款还是一个小时收费价格就这样,太混乱了。”一位使用了“咻电”品牌共享充电宝的消费者投诉称。

       除了“咻电”,多家共享充电宝的小程序或者公众号上均未显示具体的计费规则,有不少消费者在扫码使用后才发现价格超乎自己的想象。在消费者服务平台黑猫投诉上,关于共享充电宝的投诉量达数千条,其中很多都与扣费问题有关。

       由于价格上涨、归还受阻等问题频出,不少消费者开始告别共享充电宝。“买了个5000毫安的小容量充电宝,放在包里以备不时之需,也不占地儿,以后共享充电宝能不用就不用了。”李女士告诉记者。

       创道投资咨询合伙人步日欣认为,共享充电宝近年来拓展其他收入方式没有取得成效,涨价成为其增加营收的唯一途径,需要注意的是,“随着价格的上涨,用户的使用频次必然降低,或者用自有充电宝来替代,共享充电宝终究会沦落成为一个小众、低频次的应用。”

(责任编辑:永吉)
------分隔线----------------------------

人民在线新媒体| 人民在线杂志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法律顾问 | 人员查询

人民在线新媒体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主办:人民在线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4号楼(国务院国资委商业机关办公大楼) 香港湾仔骆克道315-321号骆基中心23楼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36689号-1 京公安网备11010502022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