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结果显示,湖北全省营改增累计减税180.96亿元,纳税人税负平均下降20%,金融、建筑、房地产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营改增纳税人达36.9万户。此外,2016年全省国税部门办理出口退(免)税143.9亿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各项税收优惠减免超过400亿元,全省地税部门减免税收超过130亿元。
湖北省国税局局长张国钧表示,2017年将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营改增减税300亿元,进一步为企业减负。
(责任编辑: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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