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进一步支持各地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中央财政在已提前下达2016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849.8亿元的基础上,再次下达补助资金524.75亿元。其中,为健全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中央财政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中增加安排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助资金90.12亿元。
同时,此次对中央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中的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等三个使用方向的补助资金进行整合,统一采用因素法分配,由地方在补助资金总额度内统筹调剂使用,以推进社会救助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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